发文单位:六安市人民政府
文 号:六政[2006]34号
发布日期:2006-10-19
执行日期:2006-10-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皖政[2006]6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建设“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气象观测基础,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水平,为我市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到2010年,基本建成“综合气象观测、信息资源共享、精细化预报、无缝隙服务”四个平台,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和《安徽省气象台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快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和支持气象部门加快建设大别山区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寿县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中尺度综合自动气象观测网、特种专业气象观测网、六安生态气象观测站和卫星地面接收系统,不断提高灾害性天气、气候及生态气候监测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气象预测预报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旱涝趋势气候预测、重大灾害性天气分析与预报、防汛抗旱气象决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安全生产等气象业务与服务系统。加快预测预报精细化进程,逐步实现灾害性天气及其次生灾害的定时、定点、定量预报,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四)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要高度重视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由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不同类型、满足不同需求的市县应急移动气象台(车载气象台),为森林火灾、雷电灾害、地质灾害、化学污染、爆发流行病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能够提供现场气象保障服务,为政府组织救援、疏散群众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气象服务现代化体系建设。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和通信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对灾害性天气警报做到适时发布。同时,大力发展气象警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气象服务方式,在库区人员集中地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城市中心广场等设置预警气象信息装置,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公众覆盖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建立公共气象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发布到村、组。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地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抗旱的重要措施纳入抗旱应急预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积极开展大别山区五大水库云水资源开发研究工作,加快蓄水型人工增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减灾、水库蓄水中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农业气象和农村信息化服务工作。农业与气象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研究及应对工作。建立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评估,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同时,要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的原则,依托安徽农网,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信息化服务体系。
(八)加强雷电灾害监测与防护工作。建立市级闪电资料处理中心,开展雷电灾害短时预警服务。根据《安徽省防雷减灾办法》的要求,支持和配合气象部门依法开展防雷工作,形成科学规范的雷电监测、预警、安全防护与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提高全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九)做好旅游、交通气象保障服务。各级气象、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公路、内河、旅游景区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为运输、旅游安全及应急救援等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支持气象部门依法开展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工程建设、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加强气象执法监督,严禁破坏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的活动,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施放升空气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等活动,加强气象 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法律意识。
(二)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财政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经费,将应当由地方政府承担的人员津贴、补贴所需要的经费、人工影响天气和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维持经费、气象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所需配套经费等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要结合全市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大对气象工程项目建设、气象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逐年到位。支持气象部门做好气象工作人员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支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用地、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中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确需搬迁的台站,要按照“四个一流”的台站标准进行建设,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制定气象人才培养规划,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培训与教育,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气象人才引进的力度,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气象人才梯队。
(四)提升科研水平。充分利用国家气候观象台和六安特有的资源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相关行业开展气象、水文、生态与环境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在科技发展经费中安排一定份额用于地方气象科研,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气象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建立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建立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6]3号和省政府皖政[2006]63号文件精神,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