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天津海关
发布日期:2006-3-28
执行日期:2006-3-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保税仓库经营企业:
为促进保税仓储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保税仓库管理,加强宏观监控,根据有关规定,天津海关定于2006年4月10日—4月14日(周六、日除外)对在天津海关注册登记的保税仓库经营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请各保税仓库经营单位持以下资料参加年检:
一、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二、海关注册备案证明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税务登记证;
五、《保税仓库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六、单位介绍信;
七、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八、近期办理保税仓储业务的进口或出口报关单年检地点:天津海关加工贸易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5号C103)
联系电话:65206257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年检的,海关将注销其保税仓储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