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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关于2006年度保税仓库年检通知

时间:2006-03-28

发文单位:天津海关

发布日期:2006-3-28

执行日期:2006-3-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保税仓库经营企业:

  为促进保税仓储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保税仓库管理,加强宏观监控,根据有关规定,天津海关定于2006年4月10日—4月14日(周六、日除外)对在天津海关注册登记的保税仓库经营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请各保税仓库经营单位持以下资料参加年检:

  一、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二、海关注册备案证明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税务登记证;

  五、《保税仓库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六、单位介绍信;

  七、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八、近期办理保税仓储业务的进口或出口报关单年检地点:天津海关加工贸易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5号C103)

  联系电话:65206257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年检的,海关将注销其保税仓储执业资格。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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