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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商务天气预报徽标的启事

时间:2006-10-13

发文单位: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发布日期:2006-10-13

执行日期:2006-10-13

生效日期:1900-1-1

  为解决信息缺失、滞后、失真等问题,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建立了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包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特殊内贸行业、社会信息搜集、专项调查、专家评估等7个信息系统和1个全国商品流通数据库。为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我司在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商务天气预报网站。

  网址为:

  2.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入围后调用。

  3.投稿人须在提交设计方案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

  4.投稿地点: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 82 号,邮编: 100747(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应征稿件)

  电话: 86-10-85226609

  三、征集时间:

  2006年10月21日至2006年11月底

  四、评选方式:

  1.由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方案 5 个。

  2.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将评选出的 5 个入围设计方案送商务部领导审定,确定最终方案。

  3.对入围的设计方案和中选方案,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将通过商务部网站(市场运行调节司子站)进行公示。

  五、中标奖励: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将给予每个入围设计方案 2000 元的奖励,并向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被采用的方案另外奖励 5000元。

  以上物质奖励均包括税金。

  六、特别声明:

  1.被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选定的商务天气预报徽标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所有。

  2.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不承担 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本声明内容。

  附件:承诺书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

商务天气预报徽标设计投稿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商务天气预报徽标设计投稿。如果稿件被选用,我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的设计为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委托设计,著作权全部属于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六年 月 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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