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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4号

时间:2006-02-28

发文单位:天津海关

文  号: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06-2-28

执行日期:2006-2-28

生效日期:1900-1-1

  天津海关原在市内办公的窗口业务部门已迁至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天津海关总关办公楼一楼大厅,相关科室及联系电话如下:

  天津海关关税处减免税审批科

  联系电话:65206610 65206611

  天津海关企业管理处注册备案科

  联系电话:6520660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审单科

  联系电话:65206024 6520671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审批科

  联系电话:65206019 6520602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核销科

  联系电话:65206113 65206129

  请相关企业即日起到上述部门的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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