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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3号

时间:2006-02-14

发文单位:天津海关

文  号: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06-2-14

执行日期:2006-2-14

生效日期:1900-1-1

  为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发展,加大服务地方经济的力度,切实体现“以促进天津经济发展为己任”的宗旨,在2005年1月将总关由市内办公地点搬往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上,我关将于2月20日前将目前仍在市内办公的窗口业务部门迁往坐落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天津海关总关办公楼,具体搬迁部门情况如下:

  天津海关关税处

  现办公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天津海关机关办公楼1楼大厅

  新办公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沽)宏达街15号天津海关总关办公楼C区402室

  联系电话:65206605 65206606

  天津海关企业管理处

  现办公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1楼B111室

  新办公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沽)宏达街15号天津海关总关办公楼C区402室

  联系电话:65206603

  请相关企业2月20日起到上述部门的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2月20日前仍在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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