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内政办字〔2006〕286号
发布日期:2006-9-4
执行日期:2006-9-4
生效日期:1900-1-1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目前我区农作物普遍长势较好,丰收在望。但据内蒙古气象局近期预报,受贝加尔湖较强冷空气的影响,2006年9月6日至8日,我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风、明显降温天气;中部偏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将出现霜冻或轻霜冻。西部地区气温下降6℃—8℃,中东部地区气温下降8℃—12℃,部分地区下降幅度可达12℃以上;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北部有霜冻或冰冻,兴安盟南部、通辽市、赤峰市北部及东部、锡林郭勒盟大部、阴山以北地区有霜或轻霜冻。加之今年部分地区春旱严重,农作物播期推迟,增大了受早霜危害的可能,如果不及早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将会对我区今年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造成较大损失。为做好预防农作物遭受早霜危害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异常天气和农作物的成熟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农艺、生物、化学等措施,促进农作物安全成熟,有水浇条件的耕地要抓紧时间尽可能扩大浇灌面积,提高土壤含水量,减轻低温危害;有条件的地块,可以使用麦秸、牛羊粪等在早霜来临前进行适时点火熏烟;动员农牧民进行玉米站秆扒皮晾晒,降低玉米含水量,提高玉米品质;青贮玉米田要在早霜来临前尽可能加快收获和青贮进度,确保青贮质量;玉米制种田要在灌溉、熏烟的基础上适量喷施促早熟植物生长调节剂。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密切涉农部门之间的合作,及时准确预报霜情,做好防早霜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农牧业信息网、村村通工程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广大农牧民发布霜情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00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