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黔东南府办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2006-8-30
执行日期:2006-8-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有关 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偏远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讲清雷击事件发生的原理,消除部分群众迷信和恐惧心理,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有效减少雷电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