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文 号:京政容发〔2009〕15号
发布日期:2009-4-27
执行日期:2009-4-27
城八区市政管委、环卫作业中心,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环卫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在总结和完善《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委决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城八区实施《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评办法》(简称考评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负责考评办法和标准的培训、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评等工作,每月编制考核报告,每季度编制评价报告,分别于下月7个工作日内报市市政市容委。我委定期将考评情况通报各区相关部门,并纳入《城八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专业评价)》。
二、被检查单位对日检查结果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反映,市垃圾渣土管理处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回复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市容委提请复议。被检查单位对考评结果通报存有异议,可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市容委提请复议。
三、城八区市政管委、环卫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和加强各项作业标准,切实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的提高。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评办法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
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加强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作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