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 号: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15号
发布日期:2008-5-23
执行日期:2008-5-23
生效日期:1900-1-1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短期内产生了大量的废墟及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指导灾区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废物,我部制定了《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现发布施行,供灾区开展清理废墟和废物工作时参考。
附件: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
地震等自然灾害在短期内导致数量巨大的废墟及废物产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形成严重威胁。因此灾后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是灾后重建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指导灾区以经济、环保的方式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管理废物,特制定本指南,供灾区工作参考。
一、目标
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最大限度减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要点
1、预防为主。如对于工业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尾矿坝等,采取转移、检修或加固等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突出重点。要分轻重缓急,优先处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威胁大的废物,特别是要及时处置感染性废物及易腐烂废物;要优先处理危险废物和环境敏感区域(如饮用水源地附近、人口聚居地)的废物。
3、分类清理和管理。废物混合后,将增加处理成本和环境污染的风险。因此,要尽可能实现分类清理和管理,特别是将废墟中的危险废物清理出来后分类处置。
4、注重资源化利用。如各类生活用品、电器、报废汽车、建筑废物都有可能进行循环利用。
5、尽可能实现减容和减量。采取切割、破碎、压缩、焚烧等措施进行废物的减容和减量,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减小环境风险。
6、尽可能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
7、强化管理。加强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的过程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后期评估。
三、优先次序
对灾区而言,废物管理的优先等级依次如下:
1、传染性废物:如禽畜尸体,医疗废物,被尸体污染的废物等。
2、危险废物和城市及农村的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是工业区内的工业危险废物,如铬渣、废酸、废碱、有机溶剂、化工残渣残液、被污染的化工原料等。此外,还有社会源危险废物,如石棉、铅酸蓄电池、清洁剂、杀虫剂、除草剂、油漆、油类(如加油站的油品);等。
3、其他一般废物,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建筑废物(或称建造及拆卸废物、建筑垃圾)及生活用品。
建筑废物中一般有:砖瓦、钢筋混凝土构件、玻璃、木材、沥青、各类金属(钢铁、铜、铝等)、塑料、橡胶制品(如门窗、管道)、绝缘材料(玻璃纤维、泡沫塑料等);并杂有各种生活用品、家具灯具、家电、电线电缆、衣物等。
四、管理计划的制定
为有效清理废墟及管理废物,有必要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估并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一)制定计划步骤
1、掌握基本情况,分区(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调查和估算废墟的现状及废物的分布、种类、数量。评估可利用的数量及需要处置的数量。
2、调查灾区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可利用的废物管理资源,包括专业的废物利用和处置设施及单位,以及可临时利用或处置废物设施(如工业窑炉)和单位,可能的废物利用市场;等。
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利用和处置设施及单位联系方式和电话已在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网站( 政策、标准规范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剧毒化学品目录》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 1648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试行)》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