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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编报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的通知

时间:2007-03-01

发文单位: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2007-3-1

执行日期:2007-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旅游企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2005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工作情况的通报及布置2006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旅计财函[2006]81号)文件要求,为了掌握2006年度北京地区旅游行业整体经济效益情况,及时向各类旅游企业反馈旅游行业经济信息,现将《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编报范围包括:在北京地区注册经营的所有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企业集团、旅游景区和其他旅游企业。

  二、编报内容

  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补充指标表构成。

  三、编报方法

  1、各类旅游企业应以2006年12月31日年终会计决算结果和相关资料为基本填报依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继续采用网上录入收集的方式,即:各类旅游企业编制报表并上网录入数据,经计算机审核无误后将报表上报至北京市旅游局财务处(联系人:陈益坚 联系电话:83558280、83558238、13911923261)。

  3、已在网上报送2005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的企业,只需上网录入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的年末数,年初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新报及未填报2005年度报表的企业需上网录入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的年初数和年末数,年初数有调整的,可以直接修改。

  4、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网上填报登陆方式为:登陆国家旅游局网址( ),进入“网上政务大厅”,点击“计划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即可。

  5、旅游企业集团需以合并会计报表为本套报表填报基本依据。

  6、本套报表基层企业填报时金额单位为“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各旅游企业领导应对2006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的汇编工作高度重视,对具体从事报表工作的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安排,保证会计报表汇编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上报,各旅游企业应于2007年3月31日以前完成本企业会计报表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旅游局
  二○○七年三月一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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