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杭州市休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07-01-22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杭政函〔2007〕13号

发布日期:2007-1-22

执行日期:2007-1-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实施“旅游西进”战略,加快旅游国际化步伐,推进我市旅游休闲产业的整体发展,促进杭州旅游业从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会展“三位一体”业态转型,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西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杭州市休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313号)精神,经市“旅游西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推荐,市政府决定,命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富阳市富春山居度假村为首批“杭州市休闲基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杭州市休闲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从政策、资金、规划、市场促销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大做强我市休闲基地,打响我市“东方休闲之都、生活品质之城”的旅游品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