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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06-10-08

发文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6-10-8

执行日期:2006-10-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西宁市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了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有效促进西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 《西宁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青海省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  ,

  一、“十五”期间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西宁市是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多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损失。与自然灾害进行抗争,是我市人民政治、经济生活的主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我市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稳步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防灾减灾工程成绩显著

  1、 水系治理收效明显

  ——骨干水库分布趋于合理。完成了湟中大南川水库、小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大通黑泉水库建成,湟中盘道水库大坝已完成三分之二砌筑任务。全市境内水资源调控调度能力明显提高,从源头上减少了水患成灾的条件。

  ——城市防洪体系初步形成。以沟河道治理为主的城市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实施了北山马圈沟等17条重点沟道和15公里的城区河道治理工程,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治理三县沟河道14公里,修建防洪堤坝28公里,提高了三县城镇和部分乡村的防洪能力。

  ——污水处理初见成效。建成了日处理污水 8.5万吨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建成后日处理污水4.25万吨。

  ——城乡给水条件逐步改善。完成城市给排水管网改造200余公里,城市安全给排水能力不断提高。农村人畜饮水有序推进,解决了296个行政村28.63万人和25.13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

  ——实施了重点灌区改造工程。先后完成了市效解放渠等一批重点灌区干渠的防渗改造,累计达 555.7公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6万亩,节水面积 8.5万亩。

  ——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4平方公里。其中:人工造林37504公顷、人工种草17490公顷、封育9050公顷、农田基本建设1333公顷,城市生态修复功能不断增强。

  2、设施农牧业建设稳步发展

  ——设施农业生产初具规模。全市建成日光节能温室19093栋8677亩,塑料大棚1240栋841亩,普通温室5155栋1168亩。种植农作物良种化程度达到83%。全市蔬菜保护地面积达到12108亩。随着设施农业建设的不断推进,初步形成了以蔬菜、花卉、食用菌、水果等为主的日光节能温室生产基地。

  ——畜牧业生产逐步走向良性发展。实施了“西繁东育”、“自繁自育”、“舍饲圈养”工程。共建牲畜暖棚54.3万平方米,规模养殖小区25个,良种繁育村60个,各类规模养殖户3.24万户。2005年新建牲畜暖棚25平方米,机械化挤奶站10个。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上升到50.3%。

  3、工业成灾因素逐步下降

  我市调整工业结构,拒绝污染项目的引入,改造燃煤锅炉,推广无铅汽油,加强“三废”治理,提高了生活生产安全系数。

  4、社会公共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治理

  依法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网上追逃,打黑除恶,治爆缉枪、防盗、贩毒、打击“两抢”等专项斗争。治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进行了不间断检查和清理整顿;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市逐步建立了“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实行了24小时全天候治安巡逻;从治安重点部位人手,落实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5650家用户安装了防盗防劫报警器,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门窗,加强了值班制度;强化了社区警务建设,对常住人口,租赁房屋,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实行了严格管理,建立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站;加强了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灭火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破获各类 。《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青海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青海省农业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青海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青海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青海省消防条例》、《青海省农村牧区特困人口救助暂行办法》、《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青海省农业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细则》、《西宁市实施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办法》、《西宁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西宁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西宁市耕地保护条例》、《西宁市南北两山绿化条例》、《西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西宁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西宁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市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西宁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西宁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孕灾环境的改造,有利于应急系统建设及灾害管理工作。

  4、防灾减灾工作经验比以往更加丰富。通过“十五”的探索实践,我们已经摸清了本地区的孕灾环境,初步掌握了灾害发生的规律,特点以及在时空上的展布,确立了防御灾害的基本思路,初步建立了灾害应急系统,这将为我们进一步提高应急系统建设的整体水平,奠定必要的基础。

  5、党委政府应对灾害的警惕性空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必将成为有力的支持。经历了一次次灾害的残酷袭击后,党政决策层对灾害的警惕性越来越高,对防灾减灾工作越来越重视,全民性孕灾环境改造越来越扎实,越来越深入,增建环保项目,拒绝污染项目,减灾救灾力度逐年加大,并且根据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逐步将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建设纳入了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规划。

  三、“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遵循经济和自然规律,一切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加大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实行自然灾害的综合防治,全面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紧急救援能力,努力减轻灾害损失,构建无险、无灾、康泰、平安的和谐社会,为把我市建设成为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保驾护航。

  (二)工作方针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领域,都要做到“防”字当头;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把灾害减轻到最低程度;发挥各种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积极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储备足够的物资,快速反应把好救灾最后一道防线。

  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的方针,解决好减灾工作和应急系统建设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集中有限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效益。加强重点减灾工程建设和重点地区的综合减灾工作,着重减轻对全局或区域发展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同时探索减轻其他自然灾害的有效途径。

  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教育在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减灾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加快现代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的提高。强化防灾减灾教育和宣传,面向社会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知识水平。

  坚持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助和扶持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在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下,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主要目标

  1、防灾减灾工作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通过建设一批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使各种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高,综合减灾效果明显增强,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明显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功能齐全、效应明显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和科学的工作机制,使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灾害从根本上得到控制。

  (1)农业和农牧区防灾减灾。加大对农村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人力度,调整投资结构,建立并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土壤干旱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水土流失、荒漠化和草场退化加速趋势得到遏制;风雪灾害对农牧业的影响程度减轻;病虫害危害和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2)工业和城市防灾减灾。城市建设工程达到国家规定抗震设防要求,县城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各种威胁工业生产发展和城市安全的灾害得到有效治理或控制;城市和骨干企业具备抗御较大灾害的能力,县城的基础设施和主要工程项目建设、住宅建设能够抗御中小灾害,遇大灾能够短期恢复。进一步深化卫生医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合市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新发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控制能力和救治能力。

  (3)社会防灾减灾。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抗灾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科技人员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基本满足各种层次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灾情监测和灾害信息系统,建立科学的灾情评估体系,提高备灾和灾害救援能力;强化灾害管理,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各种形式和不同层次的救灾志愿者队伍,初步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现代化抗灾救灾管理和应急机制。

  2、应机系统建设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应急系统建设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政府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全社会处置突发事件水平为目标,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系统。基本达到四个具备,即:具备灵敏的指挥平台,具备过硬的应急反应队伍,具备完善的应急支撑体系,具备有效的应急指挥预案。市、县(区)两级政府要不断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组织成立抗灾救灾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确定各级政府在灾害救援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灾害救援现场指挥平台,行使应急指挥领导和决策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法律法规保障,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贯通,横向协调,快速反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新型应急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1、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

  (1)农牧业的防灾减灾。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围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在农民居住环境、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节水灌溉、人工增雨、人畜饮水、退耕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移民、农牧产品安全监测、动物检疫防疫、草原鼠害治理及灌溉等方面,加大建设投入,提高防御能力。

  ——人居环境。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改善农民住房结构,在土坯房集中连片、生活环境差的村庄,实施整体拆旧建新。积极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加速钢筋混凝土、砖木结构住房比重,农户新建住宅全部达到抗震安全标准。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中的“三清五改一美化”工程,集中资金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

  ——抗旱减灾。全面实施灌区干渠改造、农田灌渠改造、节水灌溉和人工增雨项目,建立新型节水灌溉系统,以节水灌溉为核心,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科学的灌溉方式,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灌区条件明显改善,新增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万亩;实施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控制面达到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50%以上;实施旱区人工集雨工程,在大通、湟中、湟源县新建小型塘坝、涝池等93座,输水渠道3公里,增加灌溉面积18400亩,解决7000户饮水问题;实施设施农业配套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开展以农田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以节水保墒为主要内容的早作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抗旱、防洪、排涝能力。建设火箭增雨平台,加快人工影响天气炮点建设。

  ——畜牧业减灾。在大通、湟中、湟源县建造 150万m2畜暖棚;建立3个蔬菜、良种肉羊科技示范园和8个蔬菜、牛羊种养殖(植)基地;继续抓好“西繁东育”、自繁自育和“舍饲圈养”工程;在三县畜牧兽医站建立动物防疫与疫病监测诊断实验室和动物防疫监督监疫站,使动物病害和疫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猪、牛羊、禽类死率分别控制在5%、3%、13%的标准以内,牲畜“w”病的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0%,鸡新城免疫率达到80%以上,严格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和流行。

  ——农作物防雹。建立和完善防雹体系,改善防雹点设施条件,在湟中县增加3门高炮、3个炮点、9名民兵,在大通县增加3门高炮、3个炮点,12名民兵,使人工防雹形成网络,最大限度地减少雹灾给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作物突发性、迁徒性和流行性病虫害频发区减灾设施建设,建立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区,建立和完善县、乡 (镇)、村三级植保服务队,统一组织和实施病虫害防治工作,对突发性病虫害实施有效控制。建立健全草原鼠虫病监测预报系统,对草原重要鼠虫病种群实行长期监控和防治。建设市级森林病虫害检疫检验室和4个监测预报站,使森林病虫害得到及时检测和防治。

  ——森林防火。在重点林场、一般林场和重点森林防火县增加地面了望塔、可视和红外林火监测、防火电台等设施,修建防火道路、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更新必要设备。在本市和大通县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指挥站,负责林火的监测、火情信息传输与处理。

  (2)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以北山危岩、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为重点,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地方、集体、社会的力量筹措资金,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程序,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006— 2008年完成北山地区38处危岩、10处滑坡、和18条泥石流的综合治理。2007年完成城中区南川东路8.19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治理工程。每年完成 1000户居住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

  (3)防洪与水利设施。继续加大市区河道综合治理,修建防洪堤坝和沉沙水库,构建集防洪、治沙、流水为一体的防灾减灾综合体系。启动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改造用水设施,优化供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具备抗震防洪能力。

  ——河道治理。构建集防洪、治沙、流水为一体的防灾减灾综合体系,完成湟水河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29公里,完成南川河城南新区段2公里续建治理工程,全面完成重点保护区、河道的治理任务;完成城区23条重点灾害性沟道和三县44公里河道的综合治理,修建防洪堤92公里和续建防洪堤21.7公里,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能力。结合河道治理修建库容为3128万m2、1385万m2、64万m2的沉沙水库三座。

  ——人畜饮水工程。启动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续建第七水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及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增加城市污水处理能力6.5吨/b,解决2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地表水向城市供水能力达30万吨规模,并关闭部分地下水源,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大通县景阳水库、湟中县胜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具备抗震防洪能力。

  ——南北山生态灌溉工程。新增绿化灌溉面积 10万亩,实现浅山水利化,坡地梯田化,灌溉面积园林化。

  (4)公共卫生。在省急救救援中心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建立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以省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系统医院、部队医院为依托,以市级医院为枢纽,以县、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四级医疗急救救援网络和覆盖区(县)、乡(镇街办)、社区 (村)的公共卫生安全监测报告网络,科学布局监测哨点,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加大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工程建设,全力构建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准确及时的监测报告体系、严密有序的疾病防控体系、坚实可靠的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工作,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能力,提高应对暴发性疫情、灾害救援、各类中毒、生物生化和恐怖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市级医疗急救中心,依托二级以上医院建立8—10个急救站,在三县综合医院设立急救中心(科、病房),形成医疗急救网络。依托省传染病医院,在市、区选择2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每县各选择1个县级综合医院作为后备传染病收治医院。建设市、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提高疾病检诊甄别能力。在各乡(镇)卫生院建设传染病隔离病房。

  2、应急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

  (1)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实施新发突发群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救治系统工程建设。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构建连接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覆盖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网络信息中心,将国家卫生信息末端由县疾病防控制中心延伸到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触角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高医疗卫生管理及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完善网络信息和传递功能,利用公用数据网,建立市、县(区)、乡 (镇)卫生信息传输、交换平台,逐步建立统一的卫生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救治能力等卫生资源以及相关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就急就近原则,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储备足够数量的救援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医药器械、药品和个人防护装备。

  ——实施高速气象信息传输网络系统建设。全面提高气象工作的科技含量,连接省气象卫星应用系统,应用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系统和遥感技术,逐步建立综合地理信息和社会人文信息灾害数据库和卫星遥感综合服务系统,建设由地面自动气象站网子系统,地面自动雨量监测点网子系统和土壤水分监测点网子系统等构成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为有效预防气象灾害提供服务。建设从市气象台到区 (县)各自动气象站,自动雨量监测点,土壤水分监测点之间抗干扰、低误码、低故障率的高速气象信息传输网络系统。新建9个地面自动气象站、21个自动雨量站、4个土壤水份监测站。建设以市气象台为中心,连接政府有关部门的天气信息收集、加工、分析、预测等功能的决策服务系统。建立城市环境气象监测服务体系,开展与人体健康、城市建设、交通、火灾、冰冻、沙尘、能见度等相关的专用气象监测服务和酸雨监测服务。建立车载式移动气象服务站,兼备移动天气雷达,进行现场气象预报服务,布设4个雷电灾害预警监测站,布设4个移动火箭增雨台,开展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工作。完成市气象局基础设施综合改造,建成湟中县气象局业务办公大楼。

  ——建立地震观测网络系统。建立西宁市地震灾害预测,灾情速报,灾害损失评估体系和市级防震减灾指挥中心。通过适当加密和深化监测台网的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改造以及在无监测能力地区增设无人值守地震台,使地震监测能力明显提高。采取增加形变、电磁和部分流体观测的手段,提高观测点的布局程度,利用传感、中枢控制、危险场地警报器等技术,实现对周边水库等区域地震活动性的实时观测和预警。健全市和区三县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开展以短期和临震预报为主要内容的地震分析和预报应用研究。在三县新建2个地震前兆监测台(站)。在市区增加2个短临项目为主的监测点,完善现有的地震前兆监测网。建设市级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搭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市区灾情现场与指挥中心音视频传输和人防警报网报知灾情预警,使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85%以上。建立初级人防指挥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以市人防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下联各单灾主管部门灾害信息处理系统,上接省灾害信息处理系统的市级多灾种综合信息处理中枢。对全市各类灾害重点区通过拟建设的基础电子地图明确标定,对重点防区进行全天候监控。成立重大灾害预警和灾情评估专家小组,通过建立预警分析、灾情会商等制度,开展灾情预警信息的统一发布和灾害损失的科学评估。不断加大灾害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力度,重视开发使用范围广、适用程度强、技术含量高、信息传递快、易学习掌握的计算软件系统。

  ——建立公众灾情信息报警平台。建立以110接警和处警体系为主的预警应急机制,警务保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定《关于建立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方案》,整合机关力量和社会公共资源,设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救助处置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依托指挥中心,建立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整合110、119、122三个报警台,实现“三台合一”,建立起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系统,全面提高相关机构统一协调和整体作战的能力。

  ——重视城市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场地,经过科学规划、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避难、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挥的场所。在学校、医院、商场、机场、车站等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紧急疏散通道。有效治理生活生产“三废”,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带来的疾病和灾害,有计划的调整和关停市区排污染严重的生产厂家,引进环保项目。建立垃圾处理厂,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建夏都碧水蓝天。

  (2)救灾物资储备

  建立物资储备、灾害监测评估为框架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逐步形成市、县有救灾物资储备库、乡(镇)有救灾物资储备、集散网络,使过去的被动救灾向自觉防灾、主动抗灾、积极减灾转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建一处国家级大型储备库;在湟源县新建一所中型储备库。不断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确保紧急救助时的物资需要。

  (3)应急队伍建设

  建立以公安、驻军部队、基层民兵、退役士兵、党员骨干、青壮年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市、区 (县)、乡(镇)、社区(村)四级抢险救灾队伍。社区 (村)要建立救灾小组,人员不少于8人;乡(镇)要建立救灾大队,人员不少于80人;区(县)要建立救灾支队,人员不少于800人;市要建立救灾总队,人员不少于1000人。积极协助建立各级救灾队伍档案,明确人员分工和组织指挥序列,区划防灾范围,制定各级行动预案。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能培训和应急队伍模拟演练。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西宁市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需采取的措施是:

  (一)确立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系统建设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各级政府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系统建设的战略意义,将其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十一五”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把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骨干企业以及影响全市具有代表性的灾害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减少灾害损失,减轻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三)完善防灾减灾管理和应怠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作用,理顺各专业灾害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强化高层议事和综合协调能力。严格实行灾害分级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和社会力量,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四)建立广泛的社会宣传机制,继续深入地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防灾减灾和应急工作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开辟防灾减灾知识栏目,在中小学增设防灾减灾和应急技术教育课程,结合城市、乡村防灾减灾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和必要的训练,广泛引导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卫意识和紧急状态下服从大局安排的责任意识。

  (五)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建设的投入。在积极争取在国家和省对(规划)的财政支持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防灾减灾和应急工作的地方投入,切实建立起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并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增加的投入机制。企业要自觉地加强灾害防范井积极参与当地防灾减灾建设,鼓励在重大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中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注重发挥商业保险对灾害损失的补偿作用,鼓励企业,个人参加灾害保险,增强社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加强民间的互助互济,建立社会化的灾害救援和救助机制。

  (六)建立救灾预备基金,确保灾后紧急救援。按照救灾责任分级负担,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高效安全的应急款物拨付机制。各级政府要在每年地方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救灾应急预备金。预备金要按年度在年初一次性下拨并实行专户管理、专帐存储、封闭运行,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应急工作的需要。加大全市救援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库),形成市、县和灾害发生重点区域的救灾物资集散网络,并做到经常储备、专门管理、随时调度、安全运营,确保各种物资在灾情发生后 12小时内运抵现场。

  (七)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综合能力。重视并加快灾害管理中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全面推动卫星、遥感、全球定位等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对重大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做好灾害评估工作。建立灾害信息的共享机制和应急机制,强化防灾减灾综合研究,提高抗御灾害的应急能力。

  (八)发挥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地方相关法规、规章,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基础工程建设,增加防灾减灾的整体投入,建立科学可行的工作程序,落实任务,明确职责,理顺工作关系,使之成为一个运行科学、指挥流畅、高效快捷的工作系统。加强科研工作,重视对灾害形成、发生和发展的时空分布规律、灾害对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影响和相互作用规律等基础理论研究。引进先进的设备,应用新型科学技术,增强防灾减灾综合实力,提高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努力把我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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