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文 号:锡署办发〔2006〕59号
发布日期:2006-7-11
执行日期:2006-7-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经行署同意,现将《2006年锡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2006年锡林郭勒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做好全盟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200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内政办字(2006)162号),编制本预案。
一、2006年地质灾害预测
我盟大多地段为侵入岩岩性组和喷出岩岩性组构造,整体地形起伏变化不大,历史上没有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件,地面塌陷仅发生在一些老矿区局部地段且规模较小。根据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盟中部区局部地段和南部山区地段因山体平缓,划为一般性防治区(即低度易发区)。其余地段均为平原地区,一般不会引发地质灾害。
根据全盟目前地质环境条件,2006年全盟地质灾害应重点防范大型露天矿山坑下滑坡和排土场滑坡事故。具体为:
1、胜利煤田开采区汛期易引发的坑下坑上滑坡地质灾害;
2、白音华煤田开采区汛期易引发的坑下坑上滑坡地质灾害;
3、白音乌拉煤田芒来煤矿汛期易引发的坑下坑上滑坡地质灾害;
4、乌尼特煤田乌尼特煤矿汛期易引发的坑下坑上滑坡地质灾害;
5、东乌旗宝力格银矿矿区因地下采空区易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6、锡林特煤矿生活区地下采空区易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7、西乌旗哈达图煤矿、跃进煤矿露天矿坑下坑上汛期易引发的滑坡地质灾害;
8、锡林浩特市南山区采石场汛期易引发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二、防灾措施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