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石政办发〔2006〕46号
发布日期:2006-7-2
执行日期:2006-7-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石家庄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日
石家庄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市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复查,并逐点明确责任人,落实防灾措施,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迅速上报,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一、地质灾害现状石家庄市西部山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繁,近几年多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了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巨大损失。自2000年以来,石家庄市已经完成了山区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于2003、2004、2005连续三年实施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本次调查工作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复查已有的地质灾害点,发现并查明新的地质灾害点,重点是居民点、风景旅游区、重要的工程设施、交通干线、矿山等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调查结果,共发现新的灾害点16处,分布在井陉县、平山县、灵寿县,主要是2005年大面积群采贫铁矿,随处堆放大量铁矿干选后的尾矿、废石等堆积物,汛期极易形成人为的次生地质灾害。
全市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为301处,其中灵寿县36处、平山82处、鹿泉市23处、井陉及矿区36处、行唐县22处、赞皇县44处、元氏县58处。这些隐患点直接威胁着村庄、学校、农田、公路及输电线路,所以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非常艰巨。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根据山区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野外实际调查情况,结合今年对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在综合研究工作基础上,确定9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00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其中滑坡36处、泥(水)石流47处、崩塌6处、塌陷4处、地裂缝4处。
针对97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作出了防治方案,核实并确定了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制定了应急预警信号、居民和财产转移路线和治理措施。
三、重点地质灾害点发展趋势预测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虽属平水年份,但大雨和极端降水可能增多,山区可能发生局部洪涝。西部山区,尤其是灵寿、平山县西北部山区的陈庄、南甸、上庄、小觉、神堂关一带、赞皇县的软枣会、黄北坪、许亭及井陉县的吴家窑、胡家滩一带和井陉县西北部的辛庄及平山县西南部的景家庄、狮子坪一带地处于太行山脉东麓迎风坡中低山丘陵地带,当东南暖湿气流爬升受阻,使山前雨量加大,易形成暴雨中心,诱发地质灾害。
因此,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的变化,认真落实防治方案,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有效的防灾作用,达到防灾的目的。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广大群众有义务配合政府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是重要和必要的。
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分一、二、三级,由县地质矿产局负责具体实施。
三级监测网络由本村的村干部负责,定时定点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巡查,并定期向乡、镇级汇报记录;一旦发现灾情有立即组织村民转移的职责;二级监测网络由一名副乡(镇)长负责。有对全乡镇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的责任,并做好上报下达的工作,组织实施本区的预警系统工作;一级监测网络由县地质矿产局全权负责,不仅负责全县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而且负责对全县二、三级监测人员的地质灾害知识和地质灾害监测技能的培训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组,明确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监测人员根据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要求对灾害点负责定期监测,在汛期应加强监测,尽可能做到每天监测一次,在降雨强度较大的时间,应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测。
每次观测需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把监测数据向上级监测网点汇报,为预测预报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和工程治理设计提供基础资料。一级、二级监测网络要定期对监测点进行巡查。切实把地质灾害监测落到实处。
五、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在总结去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基础上,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综合分析研究,深入探讨地质灾害发生与降水等气象因素的关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防灾成功率。汛期要在当地当天气象预报电视节目中播出地质灾害预报或警示,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避让措施,并作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结果的信息反馈工作。
六、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值班、速报制度各有关县、乡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汛期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巡回检查组,对重要隐患点定期进行检查,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随时进行检查。各有关部门均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各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的监测、预防责任人,汛期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进行监视和监测,确保信息畅通。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如果发生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速报工作,以保证各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附:石家庄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 、规章,以及《河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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