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文 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发布日期:2005-5-27
执行日期:2005-8-1
生效日期:1900-1-1
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5月27日
第一条 为了防御雷电灾害,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 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