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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6-06-15

发文单位:费县人民政府

文  号:费政发〔2006〕22号

发布日期:2006-6-15

执行日期:2006-6-15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搞好城镇、农村民居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对地震灾害的全面防御能力,根据防震减灾 和费政发[2005]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订《费县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费县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地震造成灾害的原因绝大多数是因为房屋倒塌所致,房屋的倒塌不仅取决于地震震级的大小和距离震中的远近,还取决于建筑物的地基稳固程度和抗震能力。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实施农村地震安全农居抗震设防建设,提高我县城镇、农村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并且要以改造农村民居房屋抗震设防措施为突破口,统筹规划,梯次推进,进一步改善城镇、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城镇及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安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目标和标准,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村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高城镇、农村综合抗震防灾能力。

  (二)坚持科学规划、常抓不懈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建设规划,将“新乡村地震安全农居建设工程”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统一起来,明确任务,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持久有序实施。

  (三)坚持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在普遍动员、全面开展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示范作用强的100个示范村庄,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措施,确保全县各村庄农户都行动起来。

  (四)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事项抓起,以解决妨碍农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发展的关键问题抓起,努力使新乡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全县民居房屋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三、工作目标

  根据目前全县城镇、乡村实际,新乡村地震安全农居建设工程分两步实施。第一步,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每个乡镇的新乡村建设工程试点村开展地震安全农居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明年年底在全县建成100个地震安全农居抗震设防和示范文明新乡村。第二步,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县推广试点村建设经验,尽快改变城镇、农村农居建筑基本不设防的状况,全面提高农居的抗震防灾能力,力争把全县城镇、乡村基本建成全面抗御地震灾害的新乡村。

  四、措施和要求

  (一)地震、建设、国土、科技等部门要做好新乡村地震安全农居建设工程抗震防灾总体规划编制,要充分考虑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工程设施的抗震需要,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有关服务设施,为民居的防震抗震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农村农居建设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图纸设计。邀请上级地震和地质勘察部门对新乡村镇进行地震地质构造及场地环境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确定农居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设计编制多种户型结构、多种类型样式的抗震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供农民群众选择使用。

  (三)搞好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地震、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地震安全农居建设业务培训,提高建筑工匠施工技能。要在试点村镇建立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点,组织施工、监理等技术人员及时为建房户提供指导服务。

  五、时间安排

  今年我县的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从6月10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规划编制阶段(6月10日至30日),在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试点村镇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地质构造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确定农居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在试点村镇广泛进行地震安全农居试点工作宣传。

  (二)图纸设计和组织建设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试点村镇的民居抗震能力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地震安全农居图纸,编制建筑工匠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动员、组织群众进行抗震房屋的施工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25日),总结抗震安全农居建设试点经验,在全县城镇、乡村全面推广。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导和管理。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由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要把城镇、农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在财力安排、政策措施上向农村倾斜,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和公益性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简化试点建房审批手续,为试点村积极提供资金、技术、规划等方面支持,搞好工程质量监理。

  (三)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抗震防灾意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普及地震科普知识、房屋建设抗震技术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乡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新乡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目标考核和责任督导体系。对达到新乡村建设和地震安全农居建设标准的村,县委、县政府将进行宣传表彰。各乡镇要将新乡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工作作为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落实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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