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泸市府办函〔2006〕80号
发布日期:2006-6-6
执行日期:2006-6-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6月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蒋巨峰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社会政治责任感,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以防为主,提高实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力争今年将地质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文杰作了部署安排,现就贯彻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一认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地灾点防治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签定防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一个健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体系。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止灾害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险情巡查排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当前已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川南降雨量偏多,平均为180-220mm,下特大暴雨的可能性大,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由分管领导牵头,立即组织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真巡查排查。一是对各区县今年防御预案确定的监测点再一次排查,掌握最新动态;二是重点对农村山区居民聚居点、铁路沿线(包括在建的纳叙铁路)、公路沿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中小学校区、旅游景区、房屋建设工地、城镇周边高坡建房及水库区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如果发现新的隐患点,要立即编制应急预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落实到单位到户;三是对各类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进行检查,确保灾害发生时应急预案能立即启动。
三、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点,逐点落实包括监测(设立简易观测点等)、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方面的防灾措施,在降雨前后要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加密巡查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要昼夜专人值班,要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内的乡镇、村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企业确立联系电话并向群众公开,确保灾情信息的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应急调查处理,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预测发展趋势, 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泸市府办函(2006)63号文的要求认真做好速报工作。三是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且不宜搬迁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资金,落实治理责任和治理措施;对省上下达我市的重、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推进 ,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四是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牌设立工作。对列入今年省、市、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点,还未设警示标志牌的,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尽快规范设立好。
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各区、县要加强对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的领导,组织技术力量,根据降雨趋势预测、地质灾 害分布发育特点,对本地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预测,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和泸州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要继续运行,及时在泸州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发布三级以上的预报预警信息。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护矿山及周边的地质环境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对矿山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矿山业主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规程采矿,注意矿硐、矿渣和尾矿堆放的安全,查找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对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果断治理措施,划出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牌,确保矿山安全落到实处。要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的力度,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各区、县的巡查排查工作在6月15日前完成,并将巡查排查情况和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17日前报市政府和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3108921)。
市政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区县的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是:防灾责任制的落实;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立;县级年度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完善和充实;矿山地质灾害隐患、重点灾害隐患区和隐患点汛前、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调查;抢险救灾装备、车辆、物资的准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监测责任制和责任人;预警预报等。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