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气象局
文 号:渝气发[2005]31号
发布日期:2005-3-9
执行日期:2005-4-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自治县、市)气象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订了《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暂行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组织好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管理,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本“办法”内容和实质。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应先行抓紧推进实施此项工作开展;对于条件不太成熟的地方,要积极把握和创造条件推进此项工作,但最迟在2005年年底前开展此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解决好预警信号的发布途径,将突发气象灾害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各地要严格按《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标准开展此项工作,对预警信号发布标准不得更改。
附件:
1、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暂行办法
2、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3、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样本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附件1: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及时、准确播发重庆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重庆市辖区内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预警信号,是指由市气象台和区县气象局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见《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预警信号分为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冰雹、雪灾等七类。
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根据不同的灾种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灾种的预警分级及标准。
当同时出现或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第四条 我市各级气象台站只能发布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的预警信号。市气象台应当加强对区县气象局预警信号发布的技术指导,要加强市气象台和区县气象局预警信号发布的会商沟通,保证上下级气象台站预警信号发布的一致性。
第五条 市气象台负责制作市级预警信号的预报和编写相关文稿,同时负责与重庆电视台联系并传送预警信号;市专业气象台负责向广播电台传送预警信号,同时利用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手机短信和重庆气象网页发布预警信号;区、县(自治县、市)气象局负责本级行政区预警信号的制作发布。
第六条 当市气象台发布预警信号预报后,应在2分钟内通知市电视台、市专业气象台、有关区县气象局,同时将预警信号预报传真市级相关领导和部门及中央气象台。市专业气象台在接到预警信号预报后3分钟内,以书面通知广播电台播出。
预警信号的更新、解除,按上述要求传递。
第七条 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的具体播发频道在节目正常播发期间,应当自收到预警信号书面通知后10分钟内播发;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手机短信和重庆气象网应在收到预警信号通知后5分钟内播发。
第八条 广播电台和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播发要求
广播电台和气象公益服务电话在首播或更新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播发一次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的防御指引;解除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播发一次解除信息。
暴雨预警信号和大雾预警信号存续期间,每30分钟至少应当重播一次;其它预警信号每3小时至少应当重播一次。
第九条 电视台和网站播发要求电视频道和网站播发预警信号时,预警信号图标应当始终显示在电视屏幕和网站主页上,并根据预报的更新而更新,直至预警信号解除。
首播或者更新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播发一次由市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解除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播发一次解除信息。
暴雨预警信号和大雾预警信号存续期间,每30分钟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重播一次由市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其它预警信号每3小时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重播一次由市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
第十条 区、县(自治县、市)气象局预警信号信息的发布规程可参照市局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重庆市气象局业务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2: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降低易淹鱼塘水位。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4、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已有上学学生和上班人员的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二、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有关部门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
3、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
5、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二)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
防御指南:
1、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
3、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其它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三、寒潮预警信号
冬半年(10—4月)寒潮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平均气温将要下降6℃以上,伴有4级左右阵风;或平均气温已经下降6℃以上,未来24小时还将下降2℃以上。
防御指南:
1、人员要注意添衣保暖,水产养殖品种应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
2、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寒潮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3、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4、要留意有关媒体报道大风降温的最新信息,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生产上做好对寒潮大风天气的防御准备。
(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平均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伴有5级左右阵风;或平均气温已经下降8℃以上,未来24小时还将下降2℃以上。
防御指南:
1、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2、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防风,对水产养殖、农作物等采取防寒防风措施;
其它同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三)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平均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伴有6级左右阵风;或平均气温已经下降10℃以上,未来24小时还将下降2℃以上。
防御指南:
1、加强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2、进一步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和大风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其它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四、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为200—5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驾驶人员注意浓雾变化,小心驾驶;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注意交通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为50—2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浓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居民需适当防护;
2、由于能见度较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
3、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受强浓雾影响地区的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2、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五、雷雨大风预警信号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已达到6—7级,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做好防风、防雷电准备;
2、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雷雨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学生停留在安全地方;
3、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人员应当尽快离开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可达8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达8—9级,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妥善保管易受雷击的贵重电器设备,断电后放到安全的地方;
2、危险地带和危房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千万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出现雷电时应当关闭手机;
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5、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其他同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可达10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为10级以上,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人员切勿外出,确保留在最安全的地方;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和碰撞;
其它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四)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其它同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六、冰雹预警信号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防御指南:
1、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防雹和防雷电准备;
2、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影响的室外物品、小汽车等;
3、老人、小孩不要外出,留在家中;
4、将家禽、牲畜等赶到带有顶蓬的安全场所;
5、不要进入孤立的棚屋、岗亭等建筑物或大树底下,出现雷电时应当关闭手机;
6、做好人工消雹的作业准备并伺机进行人工消雹作业。
(二)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的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防御指南:
1、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其它同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七、雪灾预警信号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雪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降雪。
防御指南:
1、相关部门做好防雪准备;
2、交通部门做好道路融雪准备;
(二)雪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相关部门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2、驾驶人员要小心驾驶,保证安全;
3、将野外牲畜赶到圈里喂养;
其它同雪灾黄色预警信号。
(三)雪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必要时关闭道路交通;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随时准备启动应急方案;
3、做好对受灾地区的救灾救济工作;
其它同雪灾橙色预警信号
附件3: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样本
一、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样本
重庆市气象台××月××日××时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消息:我市××、×××、×××未来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请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交管部门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山区注意地质灾害防御的危害。
二、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样本
重庆市气象台××月××日××时发布解除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消息:我市××、××降水已经减弱,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