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政府
文 号:德府办发[2006]7号
发布日期:2006-5-22
执行日期:2006-5-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与调查评估,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德安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德安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了防止、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历年掌握的情况和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由县国土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再次进行了实地勘查,核实具体灾害(隐患)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情况等,制定德安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一、预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防救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二、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经过几年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我县地质灾害仍存在不少隐患,需要加强防范和管理。
1.塘山乡新塘村庙下组因旧矿井和岩溶塌陷,造成地面塌陷,9户民房发生裂缝下沉,破坏严重的4户中尚有3户未拆除,随时可能倒塌,危及住房和行人的安全。
2.德安县锑锌矿二矿区浅部旧民采巷道采空区坍塌下沉,形成地面0.5-3米宽,深0.2-5米的弧形大裂缝,对进入坍塌区的人、畜构成威胁。
3.付山煤矿因过去矿井强排水及暴雨影响,多次发生泥石流,毁坏山下农田;在矿部下方约50米处,出现滑坡迹象,滑坡体约为5000-10000立方米,后缘环状拉裂缝明显,滑坡后壁高约1-3米不等,随时可能滑至山底,淹埋农田;矿部上方废石堆边坡角大于45°,遇诱发因素可造成滑坡与崩塌,造成对矿山的破坏,虽经治理,但隐患尚未彻底排除。
4.乌石门观音阁至德安县城公路、邹桥乡至塘山乡公路、聂桥镇至车桥镇公路,因公路旁侧开挖边坡过陡,丰林镇乌石村移民新村宅基开挖工程削去山体坡脚,在雨季汛期随时都有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将严重阻塞县乡公路交通,危及过往车辆、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5.博阳河沿岸蒲亭镇、丰林镇、河东乡等地河堤因多年洪水浸泡冲刷,局部河堤堤脚事故隐患点较多;博阳河吴山田家河水系泥沙流淤积等,必须及早治理,加强防范措施。
6.永飞矿业有限公司、锑锌矿、彭山锡矿、九瑞矿业有限公司等矿山尾矿库、尾砂、废石场废石逐年增加,灾害隐患不断出现。永飞矿业有限公司尾砂坝存在严重隐患,边坡角不断增大,雨季亦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九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砂库,属“三无”尾矿工程,安全隐患十分严重,雨季可能发生崩塌、泥石流等。
三、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及防御重点
(一)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分布的特点及基本规律。
1.地质灾害的分布与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相关。中低山地形都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如邹桥、塘山、吴山、彭山等低山地区。丘陵、岗丘地形以崩塌、滑坡为主,如昌九高速公路沿线、京九铁路沿线、德白公路沿线等。
江河湖滨地区河堤、湖堤多数具有不稳定特性,我县主要为博阳河河堤,其下部均为第四系地层分布。
地面塌陷则主要分布在岩溶分布区,如付山、塘山、聂桥等地,一般均与地下水位下降及采矿活动有密切关系,如塘山乡地面塌陷。
2.时间上多发生在多雨月份。根据德安县气象台发布的我县中长期降雨趋势预测,今年4-6月平均雨量接近常年,为650-700毫米(多年均值为626毫米),雨量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依然存在,有降水相对集中期,我县局部地区降水量可超过1000毫米,可能发生洪涝与内涝。汛期结束期正常,出现在7月上旬中。崩塌、滑坡一般发生在雨季;泥石流一般发生在长期降水后及暴雨后,地面塌陷则出现在枯水季节。
3.规模以小型为主,危害等级标准虽属一般级,但危害性较大。
4.人类工程诱发因素造成的灾害不容忽视,占有一定的比重。如付山煤矿强排水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及塘山乡的以往采煤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分布的趋势是:时间在每年4-9月份,尤其是5—6月份为我县强降雨季节。防灾重点区域为塘山、邹桥及德白公路沿线,昌九高速公路、京九铁路沿线,博阳河堤蒲亭镇、河东乡等地河岸及各类矿山的采矿现场。
1.防护重点。
(1)塘山、邹桥、彭山等山区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要防护对象;
(2)塘山、邹桥岩溶分布区以地面塌陷为主要防护对象;
(3)博阳河堤以大堤崩塌、塌陷为主要防护对象;
(4)昌九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县乡公路沿线山地开挖工程边坡和丰林镇乌石村移民新村坡脚开挖工程点的崩塌、滑坡为主要防护对象。
2.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1)塘山乡新塘村庙下组地面塌陷;
(2)锑锌矿二矿区地面塌沉大裂缝;
(3)付山煤矿的滑坡、滑塌及泥石流;
(4)博阳河堤河东乡的上畈圩、石桥圩、丰林镇的泗溪圩、上湖圩、依塘圩,蒲亭镇的附城圩、县城防洪堤等地段的崩塌;
(5)塘山至邹桥公路,乌石门观音阁至德安县城公路崩塌、滑坡;
(6)永飞矿业有限公司、锑锌矿、彭山锡矿、九瑞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坝。
四、防御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调查与汛期应急调查。
该项工作已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线索,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灾害(隐患)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情况等,编制出本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划定了重点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了防范措施(详见附件一)。
(二)监测与巡回检查。
重要地区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乡(镇)、厂(矿)负责日常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人、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要加强巡回检查,由县主管部门负责,监测期间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预防、预报、预警。
1.对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落实治理规划,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责成并监督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暂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性特点显著加快或者有其它明显征兆者。
各乡(镇)、村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险情的预报,非汛期每月通报一次,汛期每周一次,重大险情随时通报。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要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围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预警分三级:
一般性预警:由乡(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重要级预警:由地(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4.警报解除。汛期结束,或据中、长期气象预报,已进入少雨水期;经监测分析确认灾害体已稳定,各项防治(避让、治理)措施已告完成。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一般性预警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派出人员;二级预警由地(市)国土资源部门派出人员;重要级预警由省国土资源部门派出人员。
2.预警点所在乡(镇)政府要立即成立防灾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订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立即转移,并作出灾害影响范围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方案。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立即转移,并作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临界险情不易判断的地质灾害险情,按临界险情方案运作。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要做好保护工作。
(五)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查明情况,按通报要求迅速上报。
2.灾害发生地的防灾责任单位要立即按既定方案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专业人员要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交通、水利、通讯、供电、城建等部门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急需;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与当地驻军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驻军提供救援支援。
3.做好善后工作,主要包括:统计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损失,提出灾害治理意见措施等。在基本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后,3日之内上报抢险救灾情况总结。
五、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国土资源局是地质灾害监测、勘查、防治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其它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在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规划、决策、协调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地要成立防灾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御责任制度。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报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负责。根据目前地矿体制现状,明确调查、监测、预报工作责任单位和对应的技术支持单位(详见附件),建立起本县的监测预报组织,明确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和各项基本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同时,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按行政隶属关系,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防组织和工作任务,加强对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我县诱发地质灾害因素比较复杂,尤其在汛期。防御地质灾害的最终成效有赖于全民参与。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以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人为因素。要贯彻《防洪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或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要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把好地质环境影响评审关。
(四)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
要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所必需的交通、通讯条件和工作经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多方筹集落实,社会性自然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符合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申报条件的,要积极争取申报立项;与造成地质灾害有关的工程活动,治理其造成的地质灾害所需资金,由诱发单位、受益单位和相关的主管部门承担。
附件:
一、重要地质灾害防御区段说明表
二、重要地质灾害防御点说明表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责任表
四、县(乡镇、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附件一:
重要地质灾害防御区段说明表
编号 | 区段 | 范 围 | 类型 | 地质环境条件 | 地质灾害现状 | 重点防护内容 |
1 | 博 阳 河 堤 | 蒲亭镇、河东乡、丰林镇、林泉乡、聂桥镇 | 崩塌、 地面 塌陷 | 堤身由第四系冲积松散堆积物及人工填土构成,下部为碳酸盐岩石及碎屑岩。碳酸盐岩中可能发育岩溶。 | 98年的特大洪水,造成河堤多处崩岸及塌陷,遭受长期洪水浸泡冲刷的堤身千疮百孔,十分脆弱,事故隐患点不容忽视 | 加固河堤,防范崩岸及滑坡,勘查隐伏岩溶堤区地基中的土洞及下伏岩溶发育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改良岸坡及堤身土体抗潜蚀和抗冲刷的性能。禁止在堤防区内不合理地开采岩溶水、采砂取土和人工挖塘养鱼。汛期前要对堤防进行巡查,尽早发现灾前预兆和隐患,应急治理。 |
2 | 中 低 山 区 | 塘山、邹桥及彭山等地 | 滑 波、 泥石流、 崩 塌 | 中低山地貌,地形较陡,坡度在20度以上,岩性以碳酸盐岩及碎屑岩为主,地表风化层及残坡积松散堆积物厚度大于5-10米。 | 在付山煤矿等地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主要是因为山高坡陡,岩石松散,遇暴雨及矿山强排水,在饱水状态下上部松散堆积物极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 保护森林植被,禁止毁林开荒,对高坡险坡的边坡进行有效护坡,做好排水工作,汛期组织山区居民自测及监测防止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的发生。 |
3 | 岩 溶 分 布 区 | 塘山、邹桥等地 | 塌 陷 | 岩溶地段,出露二迭系、三迭系、石碳系碳酸盐岩类岩溶,溶蚀漏斗十分发育,岩溶水开发利用程度高,岩层中夹有丰富的煤层。 | 邻区瑞昌市黄桥中学因岩溶塌陷引起地面塌陷,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塘山乡新塘村庙下组因矿山强排水岩溶塌陷,造成民房发裂下沉。 | 防范地下岩溶引起的地面塌陷,合理开采岩溶水,控制矿山超常规排放岩性水,推广科学采矿方法,严禁在居民住房区下的采矿活动,加强监测防范。 |
4 | 岗 丘 地 区 | 昌九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德白公路、其它县乡公路沿级及丰林镇乌石村移民新村 | 滑 坡、 崩 塌 | 丘陵及岗丘地貌为主,岩性为碎屑岩类及第四系松散堆积物亚粘土层。 | 塘山至付山公路、聂桥镇至磨溪野鸡垄段简易公路发生崩塌。 | 固基、护坡、排水;防范护坡的滑坡、崩塌,对重要隐患点多发地段进行地质勘查查明原因,加强有效护坡和监测工作。 |
附件二:
重要地质灾害防御点说明表
编号 | 位 置 | 灾害 类型 | 灾害现象及规模 | 发展趋势 | 危害情况 | 可能诱发因素 | 建议措施 | 责任单位 |
1 | 塘山乡新塘村庙下组 | 塌 陷 | 煤层采空区,造成地面下沉发裂,影响民房9户,其中4户破坏严重,随时可能倒塌 | 地面下沉发裂,并有发展趋势。 | 造成房屋破裂倒塌 | 采煤活动、岩溶垮塌 | 以避让为主,严禁在居民区下的采煤活动,防止塌陷落实的进一步扩大,及时做好危险区人员撤离及财产转移。拆除余下的3户危房,帮助受灾户重建家园,加强监测 | 塘山乡 |
2 | 聂桥镇宝山村八组 锑锌矿二矿区 | 地 面 塌 沉、 裂 缝 | 旧民采巷道及其采空区塌沉,形成地面沉降裂缝,长数十米,宽0.5-3m,深0.2-5m。 | 暴雨季节,地面塌沉加剧,裂缝可能加大。 | 危及进入塌沉区人畜安全 | 暴 雨 | 检查警示标志 | 聂桥镇、锑锌矿 |
3 | 付山煤矿矿部及 家属区 | 滑 坡、 崩 塌、 泥石泥 | 矿山强排水及暴雨造成泥石流,毁坏山脚下大片农田,在矿部下方约50m处出现滑坡,滑坡体约5000-10000立方米。 | 滑坡体后缘环状拉裂缝明显,滑坡壁高约1-3米不等,有进一步发展趋势,矿部上方废石堆边坡角大于45度,遇诱发因素可能发生滑坡崩塌 | 冲毁山下农田,毁坏矿山建筑及家属区 | 暴 雨 | 截引地表水,消除或减轻水对滑坡面的“润滑”作用。在废石堆上部清理横向截水沟、槽和纵向排水暗沟,及时将地表水引走,减少其停滞下渗的机会,加强监测,应急治理。 | 付山煤矿 |
4 | 乌石门观音阁至德安县城公路丰林乌石移 民新村 | 崩 塌 | 边坡过陡,遇暴雨,上部第四系亚粘土层及松散堆积物发生崩塌 | 边坡过陡,有再次发生崩塌的可能 | 阻塞交通,毁坏山下房屋建筑 | 暴 雨 边坡过陡 | 削坡、有效护坡、监测。 | 丰林镇 |
5 | 博阳河堤、河东乡、上畈村、石桥圩;丰林镇泗溪村、上湖圩、依塘圩;蒲亭镇附城圩、防洪堤段等。 | 崩 塌、 塌 陷 | 上部为第四系冲积物及人工填土,98年特大洪水造成河堤多处崩塌。塌陷下部为碳酸盐岩及碎屑岩可能发育岩溶。 | 河堤崩塌日趋严重 | 威胁大堤安全,威胁县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浸泡冲蚀 | 勘查隐伏岩溶堤区地基中的空洞及下伏岩溶发育情况。加固河堤,防范崩岸、监测,应急治理。 | 沿河乡镇 |
6 | 德安县永飞矿业有限公司、九瑞矿业有限公司、德安锑锌矿、彭山锡矿等矿山尾砂坝,废石场。 | 崩 塌滑 坡 | 目前尚无明显灾害现象。 | 随着尾沙量、废石废土的增加,边坡角的增大,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 | 阻塞交通,毁坏下部房屋建筑、农田。 | 边坡过陡暴 雨 | 提高加固尾砂坝,加强监测。 | 有关矿山 |
7 | 邹桥乡至塘山乡公路 | 滑 坡 崩 塌 | 边坡过陡,遇暴雨发生滑坡崩塌。 | 边坡过陡、有再次发生崩塌的可能。 | 冲毁山下农田,阻塞交通。 | 边坡过陡暴雨 | 削坡、有效护坡、监测。 | 塘山乡 |
附件三:
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责任人表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职 务 | 电 话 | 手机 |
塘 山 乡 | 代建安 | 人大主席 | 4511188 | 13979277535 |
吴 山 乡 | 闵清亮 | 人大主席 | 4550015 | 13879202006 |
聂 桥 镇 | 王 凯 | 党委委员 | 4681023 | 13970273938 |
河 东 乡 | 赵 刚 | 维稳信息员 | 4332081 | 13879260493 |
蒲 亭 镇 | 祝银水 | 人大主席 | 4332116 | 13330007708 |
磨 溪 乡 | 刘金泉 | 副乡长 | 4660127 | 13970291816 |
邹 桥 乡 | 李 苹 | 副乡长 | 4631118 | 13755253178 |
丰 林 镇 | 岳 军 | 副镇长 | 4670003 | 13979267939 |
林 泉 乡 | 万海峰 | 副乡长 | 4650110 | 13970231795 |
车 桥 镇 | 邹 庆 | 副镇长 | 4591118 | 13779220630 |
爱 民 乡 | 李勇骏 | 副乡长 | 4690006 | 13803551328 |
高 塘 乡 | 代建南 | 副乡长 | 4620015 | 13979267244 |
彭山林场 | 刘诗义 | 副场长 | 4611026 | 13979283782 |
宝 塔 乡 | 吴寒冰 | 副乡长 | 4332782 | 13803561212 |
园 艺 场 | 熊开明 | 副场长 | 4580398 | 13507924498 |
彭山锡矿 | 陈修春 | 书 记 | 4550072 | 13879220296 |
永飞矿业有限公司 | 袁仕平 | 副总经理 | 4680665 | 13870271805 |
九瑞矿业有限公司 | 吴志纯 | 总经理 | 13507921083 | |
付山煤矿 | 陈干明 | 矿 长 | 13879290365 | |
锑 锌 矿 | 许国华 | 矿 长 | 13803561290 | |
全 县 | 曾 杰 | 副局长 | 4332347 | 13807024216 |
刘永红 | 股 长 | 4332347 | 13807920884 | |
罗晓建 | 4332137 | 13870296637 | ||
技术支持单位 | 负责人 | 电 话 | ||
916地质大队 | 汪石林 | 6811342 | ||
张天明 | 6824206 |
地灾等级 | 划分标准 | 上报时期 | 报送单位 | |
死亡人数 | 经济损失 | |||
一般级 | <3人 | <100万元 | 及时 | 县国土资源局 |
较大级 | 3-9人 | 100-500万元 | 48小时 | 县国土资源局 |
重大级 | 10-29人 | 500-1000万元 | 24小时 | 县国土资源局 |
特大级 | ≥30人 | >1000万元 | 24小时 | 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