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凉府办发〔2006〕61号
发布日期:2006-4-26
执行日期:2006-4-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凉山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凉山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三、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应急反应机构。
州政府成立凉山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指 挥 长:许正模 州政府副州长
副指挥长:蔡光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继立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 立 州政府救灾办主任
杨学恩 州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赵玉聪 州发改委副主任
刘 华 州经委副主任
吉伍吉史 州公安局副局长
乐建军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耀枢 州教育局副局长
李 康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平 州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雷 鸣 州交通局总工
张荆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
孙正清 州药监局副局长
肖 川 州水利局副局长
马联双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杨文儒 州畜牧局副局长
吉克巫勒 州林业局副局长
陈家礼 州粮食局副局长
刘宗平 州环保局副局长
徐正义 州气象局副局长
李贵先 州地震局副局长
赵 雷 州广电局副局长
何万敏 凉山日报社副总编辑
王 英 州旅游局副局长
周晓明 州安监局副局长
刘继承 凉山军分区参谋长
李建波 州武警支队队长
周 智 西昌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王 俊 州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州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州范围内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军分区、驻州武警部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州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市应急指挥部、州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州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州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 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