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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4-20

发文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文  号:自府函〔2006〕47号

发布日期:2006-4-20

执行日期:2006-4-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6)59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自贡属典型的城市直下型中强地震活动区,历史上曾多次遭受破坏性地震灾害的袭击,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要相适应的投入机制,落实好防震减灾的各项措施。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指挥机构建设,健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把防震减灾工作向乡镇、社区延伸,在全市各乡镇和街道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促进防震减灾工作高效开展。

  二、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我市属全国重点抗震设防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的要求,建设好现代化的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前兆信息观测网。地震部门要适当增加地震观测台点,逐步改变我市地震前兆信息监测网点少的状况,使我市具备监测1.5级以上地震的能力。要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建立健全震情跟踪长效机制,努力捕捉地震异常信息,加强分析会商,开展地震预报实践,对自贡地区地壳运动和地震活动实施严密观测。

  各级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实施可能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项目,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对未征求地震部门意见擅自实施开发建设项目,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的 责任。

  三、不断强化地震灾害综合防御措施

  (一)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发展改革、规划建设、水务、交通、项目报批、地震等部门要相互协作,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依法加强对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管理;把重要工程建设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切实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严把设计、施工审查和监理关,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对没有达标的已建工程要采取措施实施拆除或者加固。地震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在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规划建设、地震部门要把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应急通道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逐步实施。2010年前,要组织完成全市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对水库(包括水电站)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超高超大建筑,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除险加固。到2020年,使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二)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水平。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地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地震应急检查制度,切实加大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综合防御能力。要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与辅助决策系统、灾情速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

  (三)逐步完善地震救援体系。充分依靠自贡军分区、武警公安消防部门、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交通、规划建设、电力、水务等部门要加强与地震部门的配合,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布局、储备、调度工作和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四)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地震、教育、科技、农业、水务、气象、规划建设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订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地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教育、地震部门要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在每个区(县)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和“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各级新闻媒体要进一步支持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效果。

  (五)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区县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快改变我市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水平。要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民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觉行动。规划建设、地震等部门要把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恢复重建等规模性建设环节的民居抗震设防纳入建设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全面开展。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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