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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6-04-03

发文单位: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翼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2006-4-3

执行日期:2006-4-3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委、办、局、中心、公司:

  《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翼城县二OO六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为了切实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及威胁对象

  目前全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22个,由于长期的大量开采等原因,部分矿区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特别是北部铁矿及东部煤矿开采区的部分区域不同程度地存在地表裂缝、下陷、塌落等现象。在2004年以前所发生的地质灾害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的情况下,2005年又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五处。其中:1、河寨煤矿区域南首庄自然村水源断流,56亩果园地裂缝、塌陷;2、牢寨煤矿区域宋家腰村74户民宅不同程度裂缝或塌落,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元;3、原刘南煤矿区域黄家垣村20余户民宅裂缝或塌落,直接经济损失115万余元;4、北刘沟煤矿区域151户民宅不同程度裂缝,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5、中卫乡东佛村60余户民宅裂缝或塌落,直接经济损失240余万元。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近三百亩耕地裂缝或塌陷,道路受阻、水源断流,住宅建筑损毁严重,直接影响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经详细调查,确定下列区域为200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郑庄铁矿区域

  2、东庄铁矿区域

  3、大鼓山铁矿区域

  4、上高村东滑坡地段

  5、尧望煤矿区域

  6、寺西煤矿区域

  7、黄家垣煤矿区域

  8、殿儿垣煤矿区域

  9、钢宝铁矿区域(危险区)

  10、禄阔铁矿区域(易发区)

  11、国有董家洼铁矿区域(易发区)

  12、塔翼铁矿采空区域(易发区)

  13、青洼煤炭开采有限公司区域(易发区)

  14、北刘沟煤矿区域(易发区)

  15、河寨煤矿区域(易发区)

  16、牢寨煤矿区域(易发区)

  17、下庄煤矿区域(易发区)

  二、监测预防

  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为防止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各乡(镇)、村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提前做好各方面的预防工作,及时进入防范工作状态,对本辖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企业及隐患区域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摸底,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范责任,建立地质灾害险情登记和责任落实档案,责成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区域重点巡回监测,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渡汛。

  三、工作制度

  要认真落实和完善汛期值班、巡回检查和灾害情速报制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制。重点防灾区域要储备抢险物资,增强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为本级政府提出应急建议。

  (一)汛期值班制度

  各乡(镇)、村,各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小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迅速上报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情况和及时组织抢险。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4934146、4934149(周一至周五白天),13835398899(夜间、周六和周日);临汾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2515155-8405或2510839(周一至周五白天),13703558333(夜间、周六和周日);省厅汛期值班电话:0351-6163997,传真:0351-6163689,国土资源部汛期值班电话:010-66558001,010-66558002,传真电话:010-66558004.

  (二)汛期险情巡查制度

  1、各乡(镇)、村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防范区每10天检查一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报告县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向当地人民群众告知,并记录在案,有档可查。县国土资源部门每月对所有防范区检查一次。重点隐患点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抽查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情况。

  2、检查主要内容是危险区及隐患点的灾情发展趋势及监测、报警、应急抢险等措施的落实。

  (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上报地质灾害情况要以村、矿为基础,要求迅速、准确,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村、矿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出应急处理。并报告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

  3、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村、矿、乡(镇)应在24小时内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

  4、发生重大型地质灾害,所在村、矿、乡(镇)应在24小时内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同时上报市主管部门和省主管部门。

  5、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在24小时内上报县、市主管部门,并同时上报省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6、速报内容为灾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种或特征、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四、防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隐患区要逐块逐段确定管理和监测人员,并制定出临时预警信号发送、群众组织方式及人员疏散路线。

  (二)对有群众居住的地质灾害危险区或严重隐患区,没有通过治理工程消除危险的,必须将居民搬迁避让,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做好移民工作。

  (三)从源头治理灾害的产生,所有矿山企业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评估结果完成治理工程,否则决不允许上报采矿延续登记手续和批准用地。

  (四)县、乡、村层层签定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书,地质灾害各项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执行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制。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和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长、各村委主任是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各矿山企业矿长(负责人)、各地质灾害引发人(或单位)为地质灾害防治直接责任人。各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 和知识,强化群防群治意识,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防灾救灾的自身素质,为保障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附:翼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乔葆声(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大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临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吉绍文(县公安局局长)

  张发槐(县水利局局长)

  行子和(县城建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李兴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程永富(县气象局局长)

  郭廷军(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单建民(王庄乡乡长)

  张国华(南唐乡乡长)

  师香丽(中卫乡乡长)

  李文科(浇底乡乡长)

  马俊峰(唐兴镇镇长)

  薛亚强(隆化镇镇长)

  杨文明(桥上镇镇长)

  史  鹏(西闫镇镇长)

  张  钦(南梁镇镇长)

  宋保国(里砦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廷军同志兼任。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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