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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6-03-22

发文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市政办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2006-3-22

执行日期:2006-3-22

生效日期:1900-1-1

  《西安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3月22日

西安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西安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 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要特别吸取2003—2005年接连发生的崩塌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教训,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崩塌灾害的突发性和危害性,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工作要面向乡镇干部和基层责任人以及监测人,要加大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责任主体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巡回检查计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一)巡回检查计划。

  汛前,各区县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大检查。要把查隐患、查防灾责任和落实各项制度作为重点,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7—8月份,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各区县贯彻省厅和市局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群体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地质灾害管理办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要隐患点防治工作进行抽查。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的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设在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要随时做好应急调查的准备,及时为政府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依据。各区县也要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并在汛前充分做好应急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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