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石政办函〔2006〕10号
发布日期:2006-3-21
执行日期:2006-3-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构建我市地震安全网络,现就做好我市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要求:“各地区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研究制定加强群策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在地震多发区的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群测群防是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是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群测群防工作的要求,肩负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震减灾工作,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努力把“三网一员”建设工作做实做好,调动全民防御力量,构建全社会参与的群测群防工作机制。
二、做好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健全队伍。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和完善“三网一员”建设工作的目标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奖励制度,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制定“三网一员”建设方案,明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科技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各村(居)委会治保主任为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县县有站、乡乡有网、村村有员、上下贯通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二)落实责任。
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地震宏观异常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对当地的地震宏观异常及时进行核实,并向市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报告;对当地发生的地震谣言及时上报,并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统计当地受灾情况并逐级报告。
(三)加强宣传。
由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发展一批“宣传员”,采取设立宣传墙报、宣传橱窗、播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声像资料片、发放防震减灾科普资料、集市宣传、科普讲座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