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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2-05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琼府办函〔2006〕9号

发布日期:2006-2-5

执行日期:2006-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公安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海南海事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十一五”期间(2006—2010),地震部门将在我省开展地震监测工作。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届时,请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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