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佛府办(2008)105号
发布日期:2008-4-3
执行日期:2008-4-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三日
佛山市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粤发(2007)12号)、《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2006)37号)和《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佛发(2007)23号)的有关精神,为继续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生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加大对政策外出生控制能力的考核力度,强化人口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力度,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整治,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区、镇(街道)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的完成情况。根据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要求,以区为调查总体,镇(街道)为基本调查单位,村(居)委会为样本点进行随机抽取检查。
(二)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以已婚育龄夫妇作为调查对象进行入户。凡是随机抽中调查单位的常住人口均属调查对象。
三、考核办法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线考核、简便易行、综合评估”的原则,按照“分线要求、动态管理、质量评估、综合考评”的指导方针进行考评。
分线要求。根据“党政线”和“计生线”不同的目标职责,设置相应的考核项目,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估工作绩效。对党政领导重点考核人口计生工作重视程度、人财物投入、人口计划完成和政策 ,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的单位,加5分。
4、结合本地实际,在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方面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加5分。
(三)特殊扣分
1、镇(街道)当年政策外多孩率与本区比较,每超出0.1个百分点扣3分。
2、对瞒报、漏报、错报人口出生(封顶500分)每查实一例:
(1)错报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扣50分;
(2)漏报政策内出生扣50分;
(3)漏报、瞒报政策外一孩或二孩扣60分;
(4)漏报、瞒报政策外多孩扣70分。
3、避孕节育措施统计数据误差按调查个案扣分。
4、发生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1例扣50分;发生后能及时查实并举报违规医疗单位的,不扣分。
5、当地干部有意指使被调查对象弄虚作假,干扰调查的,每查实一例,扣被调查单位100分。
6、违反调查纪律,送礼金及礼品等行为的,扣被调查单位300分。
7、对调查样本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实行个案扣分(参考《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粤人口计生考(2007)9号))。
八、调查方法及时间
(一)市政府的年度考核方案发出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人口计生考核办具体实施。样本点采龋ɑ等量的随机抽查或指定的方法,每个区抽取若干镇(街道)直接进村(居)委会入户调查。
(二)考核调查结果的反馈。在考核调查结束后,考核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被考核的单位反馈调查情况。对考核中存在问题较突出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市人口计生考核办将调查结果和违纪行为通报全市,并限期整改。
(三)考核调查时间在10月底计生统计年报后进行。
九、评选类型
以省、市组织的半(全)年度检查、经常性的抽查和平时掌握情况为依据,对区、镇(街道)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先进、达标、不达标单位。
(一)区类型
1、先进区评选条件
(1)完成市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
(2)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考评总分950分以上。
2、达标区条件
(1)完成市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
(2)各项工作落实较好。
3、不达标区
未能完成市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综合考评各项工作较差。
(二)镇(街道)类型
1、先进镇(街道)评选条件
(1)完成区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考评总分950分以上。
(2)政策外出生和政策外多孩出生逐年减少或得到有效控制,无政策外生育村(居)委会所占的比例30%以上。
(3)经费投入比上年有所增长。
(4)社会抚养费征收率65%以上,或征收率比去年增多10个百分点。
2、达标镇(街道)条件
(1)完成区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
(2)各项工作落实较好。
3、不达标镇(街道)
未能完成区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综合考评各项工作较差。
对年度考评先进的区、镇(街道),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状和奖金各5万元。对年度市直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达标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状和奖金2万元。对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道),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状和奖金3万元。对年度考评达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完成较好、进步较大的区、镇(街道)由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考评不达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单位,给予“提醒注意”,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