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铜政办发(2008)23号
发布日期:2008-3-4
执行日期:2008-3-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四日
关于开展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活动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局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结合全省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是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基础。创建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造和谐铜川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工作新机制,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 的工作模式。到2008年底,全市有9个乡镇(街道办)达到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标准;到2012年,全市80%的乡镇(街道办)达到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标准,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创建标准和要求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连续三年完成年度人口计划,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当年生育的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以上,“三查率”达到100%,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下。
(二)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 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率达 100%。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力度,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 的工作方针,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咨询等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区域内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妇女常见病发生率逐年降低。全面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节育手术做到知情同意,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市级群众满意站标准。
(六)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建设。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各至少配置一套计算机设备。乡级育龄妇女信息库健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完整率、准确率、信息变更及时率达到98%以上。将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运用于技术服务之中,乡级信息反馈制度和村级信息报告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七)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新机制。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定期清理清查、婚育证明查验、计生合同、信息通报、免费技术服务、奖惩考核、流出人口“五个一”等工作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流出育龄人口“三查”情况回寄率达到95%以上,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率达到98%以上,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到100%。
(八)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村级计生办公室、服务室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职责;健全各种制度与信息资料,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管理实、服务好。每年建成计划生育新农村2-3个、新家庭200-300户。
(九)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乡级计生办配备具备执法资格的公务员,乡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执业资格。推行村级计生专干“县聘、乡管、村用”,落实村级计生专十和中心户长职责、报酬,稳定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立基层计生干部培训与考核长效机制。
(十)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积极开展协会活动。每年创建1-2个计划生育协会示范村(示范社区),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分类建立生育关怀对象档案,每年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对辖区内生育关怀对象进行救助、扶持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把创建活动摆到政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各区县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存在问题。要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成效。
(二)加大投入。强化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区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增长水平。乡级要确保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使农村各项免费技术服务、乡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待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得到兑现。
(三)创新机制。要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服务理念指导基层工作。突出抓好工作领导、优质服务、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五个体系”建设。创建活动是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把完善“五个体系”建设,落实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和新要求,通过各种载体在基层加以贯彻落实。
五、考核与奖励
实行市、区县两级评审考核制度。区县对创建乡镇(街道办)进行初验合格后,向市上申报推荐,市人口计生局审查后,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分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抽查、整体创建工作评估和乡镇(街道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单项评估。经市上考核验收,达到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标准的,由市政府命名表彰和奖励。
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表彰的乡镇(街道办),市、区县进行跟踪检查,凡是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撤消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