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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7-12-28

发文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发布日期:2007-12-28

执行日期:2007-12-28

生效日期:1900-1-1

  经2007年12月10日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4号令),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主任:张维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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