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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发布日期:2007-12-28
执行日期:2007-12-28
生效日期:1900-1-1
经2007年12月10日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4号令),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主任:张维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