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铁政办发(200)25号
发布日期:2008-3-21
执行日期:2008-3-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开展创建健走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铁岭市开展创建健走城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意识,使健身活动更加趋于组织社会化、形式多元化、内容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打造铁岭市全民健身品牌,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旋律,增加体育活动人口,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为促进社会和谐,为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全市开展创建健走城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安排、统筹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三、实施步骤
1.成立铁岭市创建健走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创建健走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2.成立铁岭市健走协会,吸纳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加入协会组织,建立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广泛开展社会化的健走活动。
3.制定《铁岭市创建健走城工作考评办法》,实施对各县(市)区创建健走城工作的评定。
4.开展政府性有象征意义、有社会影响、有号召效果的全市性健走活动,营造社会氛围。每年的5月5日(铁岭市体育日)举办全市性健走活动。
5.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各种纪念日、节假日,积极开展适合不同人群的健走活动,各种活动都要冠以届名,并坚持经常、打造品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创建健走城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工作要贯穿创建健走城工作的始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创建健走城活动是在市政府领导下,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的一项旨在增加体育活动人口、提高市民身体素质、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提升城市体育形象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阳光事业,政府和社会有着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4.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对创建健走城活动的经费给予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每年开展创建健走城政府性大型活动的启动和宣传;鼓励有实力的单位和企业支持创建健走城工作,采取冠名等方式广纳资金,做为创建活动经费的补充;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创建健走城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市创建健走城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铁岭市创建健走城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俊波 副市长
副组长:刘立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永义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子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子祥 铁岭军分区副政委
魏宏辉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赵维轩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佟 刚 市民委副主任
王心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同慧 市财政局副局长
鼎 冲 市建委副书记
李延辉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跃进 市交通局副局长
韩运兴 市农委副书记
姚晓娟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德勇 市体育局副局长
史茂存 市广电局副局长
衣 铁 市总工会副主席
闫冬蕾 团市委副书记
杨晓杰 市妇联副主席
袁士光 市体育总会会长
董国文 市残联副理事长
吴 巍 铁岭日报社副总编
杜 妍 铁岭县副县长
王海燕 开原市副市长
王艳春 昌图县副县长
周丽梅 西丰县副县长
李 娟 调兵山市副市长
王 峰 银州区副区长
杨 静 清河区副区长
李贵善 铁岭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创建健走城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永义兼任,副主任由赵德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体育局及体育总会相关人员组成。
建立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创建健走城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