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体育局
文 号:苏体办[2007]67号
发布日期:2007-8-24
执行日期:2007-8-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建设,明确责任,丰富内容,形成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将《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条 为保证省体育局门户网站“江苏体育”网正常运行,加强网络管理,保障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安全,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把“江苏体育”网办成展示江苏体育的重要窗口,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体育”网是江苏省体育局主办,主要发布江苏体育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协同竞赛组织、传播健身知识、服务人民群众的政府网站。“江苏体育”网互联网域名为 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并不得参加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24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体育网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
为加强对江苏体育网内容保障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江苏体育网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计分办法。
(一)动态信息。被江苏体育网“江苏体育”、“今日头条”、“滚动新闻”采用,每条计5分;被其他栏目采用,每条计3分。
(二)图片及视频信息。被“图片新闻”采用,每张图片计5分;被“精彩图片”采用,每张图片计1分;被江苏体育网“视频点播”采用,每条计20分。
(三)在线访谈:在江苏体育网开展一次在线访谈计40分。
(四)在线调查:在江苏体育网开展在线调查每次计20分。
(五)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由江苏体育网报送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各地各部门(单位)信息并被采用每条计10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一次在线调查活动计40分,开展一次在线访谈计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