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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08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8-04-09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  号:杭文广新外事〔2008〕4号

发布日期:2008-4-9

执行日期:2008-4-9

生效日期:1900-1-1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我市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2008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行动计划》。请各责任处室及单位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行动计划

  一、指导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文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文化研究、文化产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等全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我市文化发展;更加广泛地学习与借鉴上海及长三角其他城市文化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充分利用区域内的文化人才资源,以“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为杭州文化发展服务”为主旨,提升杭州在长三角地区、全省和杭州都市经济圈的首位度和辐射力,进一步起到在全省的“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引进境内外优秀文艺演出项目,加强与境外文化艺术机构的合作,进一步丰富杭城市民文化生活,提高杭州国际化水平;

  2、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沪杭合作交流备忘录〉行动计划》的部署,围绕打造“名城强市”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都市经济圈,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坚持产业共兴原则,促进文化产业的对接融合;

  3、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努力把杭州打造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之一、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战略高地和全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前沿阵地;

  4、坚持社会共享原则,推进区域内文化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内的对接与融合,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大力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1、形成对外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培育计划。重点培育1至2个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交流项目。积极创造条件,把我市对外文化品牌项目,如杭州金海岸娱乐有限公司的《中国印象》等,进一步推向国际市场。

  2、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做好与国外创意产业机构的联络工作,力争在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形成对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有力支撑。计划通过与英国驻上海领事馆积极联络,进一步了解英国创意产业及其影展、节展情况,力争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3、形成对外文化交流计划。以项目和活动为抓手,制定政府交流、商业展演、专业交流与民间交流计划,力争引进1至2个具有全市意义的国外文化交流项目。

  (二)加强长三角文化交流

  1、制定人员培训与交流计划,通过培训、挂职、进修等形式,推进杭州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优秀文化人才到杭州创业发展;以项目合作为主要形式,推进人才的柔性交流。计划邀请越剧表演艺术家金采风等上海知名艺术家,到杭州对青年演员进行声乐、戏曲理论、唱腔等方面的业务辅导;利用上海艺术继续教育培训资源,输送杭州艺术学校、杭州歌舞团、杭州越剧院等专业艺术人才,赴上海音乐学院等进行培训深造。「责任单位:人事处(组织处);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2、以“风雅颂”民间艺术展示活动为载体,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责任单位:社文处、群艺馆;完成时间:2008年6月」

  3、加强与上海文艺文化出版社等出版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编辑、出版“文化杭州”丛书第四辑的三本专著[《杭州评话研究》、《淳安睦剧》、《杭州越剧史》(均为暂名)],推动杭州地域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责任单位:艺术处;完成时间:2008年11月」

  4、邀请上海及周边城市参加“西湖书市”,共同促进长三角地区出版物市场的繁荣。「责任单位:市场处;完成时间:2008年10月」

  5、联系落实上海的优秀演出剧目加盟2009年的“西湖之春”艺术节;支持杭州演出经营机构借助上海国际艺术节等平台,引进高质量的国内外剧节目来杭演出。「责任单位:艺术处;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6、举办2008杭州当代艺术博览会,积极引导和推动杭州艺术品市场健康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处;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三)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文化交流

  1、建立“杭州都市经济圈”四城市间的艺术创作合作机制,整合四城市的艺术创作资源,共同策划一些重大艺术创作题材。「责任单位:艺术处;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2、邀请绍兴、嘉兴、湖州的代表性演出项目参加2008年杭州市新剧节目汇演,借助重大艺术节庆等活动,鼓励四城市相互交流和合作演出,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四城市间艺术节庆举办的网络化组织机制和市场演出机制。「责任单位:艺术处;完成时间:2008年10月」

  3、支持我市演出经纪机构引进绍兴、嘉兴、湖州等地文艺院团的优秀创作剧目来杭演出,研究繁荣四城市间互惠演出、降低演出经营成本的方法和扶持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就四城市间创建共同的演出平台等进行探索与研讨。「责任单位:艺术处;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4、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地区交流,积极参与或组织杭嘉湖绍等地的各项广播电视职业联赛。目前由我局和杭州市广播电视学会联合举办的杭嘉湖主持人大赛正在举行。「责任单位:科技管理处、宣传管理处;完成时间:2008年5月」

  5、推进广播影视科技发展。加快数字电视业务向嘉兴、湖州、绍兴等地的推广;加强广播电视监测平台及其他创新项目的推广和交流。「责任单位: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6、举办“风雅颂”民间艺术活动,促进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责任单位:社文处、群艺馆;完成时间:2008年6月」

  7、以加强版权保护平台建设为手段,加强与湖州、嘉兴、绍兴等地的合作,搭建出版版权合作交流平台,推进正版化工作,促进版权贸易,提高我市版权管理水平,为产业创新保驾护航。「责任单位:版权管理处;起步时间:2008年12月」

  8、以世界包装组织亚洲包装中心落户杭州为契机,不断优化我市印刷业结构和布局,增加我市包装印刷业对湖州、嘉兴、绍兴等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印刷管理处;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9、加强四城市在新媒体管理上的交流和互动。「责任单位:广播影视处;完成时间:2008年11月」

  11、举办四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研讨会。「责任单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完成时间:2008年6月」

  12、建立一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跨地区协调机制;四城市间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统一行政处罚 基本格式;交叉暗访文化市场经营情况。「责任单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四、有关要求

  1、明确项目与责任。根据我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深化沪杭合作交流备忘录》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梳理接轨融入的各项工作任务与举措,明确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处室、任务到个人,务使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2、做好配合与衔接工作。由于许多工作在2008年处于起步阶段,所以要做好各项工作的配合与衔接,努力使项目推进的过程,成为全局各业务处室加强配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实践过程。

  3、加强与省、长三角、都市经济圈城市文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2008年要加强与省、长三角地区及都市经济圈城市文化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互通互访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的完成。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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