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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项目预赛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7-03-14

发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发布日期:2007-3-14

执行日期:2007-3-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项目预赛已于3月12日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为确保各项目预赛顺利进行,我们配合体育经济司经过多方努力,为六城会预赛申请了专项经费补助。目前相关经费分配方案已由体育经济司书面通报了有关项目中心。

  按照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要求,六城会各项目预赛的办赛经费主要从上述经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各项目管理中心或相关承办赛区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补充。各中心、各赛区除按规定向参赛队伍收取少量伙食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费用。请各项目管理中心按此规定严格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二ΟΟ七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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