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8-1-29
执行日期:2008-1-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为切实落实《农家书屋工程“十一五”时期建设规划》,扎实推进2008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现就编制2008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应充分认识编制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的重要性,要把编制本省(区、市)2008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列入近期重要工作日程,集中力量,抓紧落实,为全年工作的扎实开展打下基础。
二、编制实施计划要依据《农家书屋工程“十一五”时期建设规划》,合理安排2008年建设数量,核实每个拟建农家书屋的基本情况,保证实施计划的可执行性,确保工程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
三、编制实施计划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基础设施和各类支农书屋,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要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相结合,在制定实施计划时适当向基层政权建设工程到位的地区倾斜。
四、编制实施计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加强调研,对农村地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选择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作为农家书屋的建设地点,避免随意填报,与事实不符。
五、总署将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计划,结合全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总体形势,综合平衡,统筹制定全国2008年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并据此制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等。今后的验收、检查亦按此实施计划进行。
六、请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按照总署拟定的《2008年农家书屋建设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并务必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填写好的表格报送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表可在总署网站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2008年农家书屋建设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