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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12-14

发文单位:海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文  号:琼建办(2007)29号

发布日期:2007-12-14

执行日期:2007-12-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园林局、环卫局,各相关企业,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建办宣[2007]4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中国建设报》和《城乡建设》、《建筑》等行业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学习、了解国家方针政策和各地的先进经验

  《中国建设报》是建设部主管的、我国建设领域最具权威的综合性行业日报,是宣传国家建设领域方针政策的主流媒体,也是报道全国各地建设行业经验做法,各省市相互学习交流的专业平台。《中国建设报》和《城乡建设》、《建筑》涵盖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个方面,对建设领域各行业的宣传报道具有独到的深度、广度和影响力。全国家喻户晓的李素丽、徐虎、徐州下水道四班等先进典型,都是由《中国建设报》等媒体率先报道,进而成为全国各行业学习的典范的。

  我省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领导要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本行业权威媒体平台,认真学习和及时了解国家有关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各地的先进经验。

  二、把行业政务信息工作与行业新闻报道工作统筹考虑,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海南城乡建设工作成就

  近几年是我省城乡面貌发生变化最大、工作进展最快的几年,建设行业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省建设领域的宣传报道工作相对滞后,有大量的建设工作成就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宣传。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与新闻报道工作统筹考虑,把《中国建设报》和《城乡建设》、《建筑》杂志作为反映海南建设领域新成就、新经验的重要平台,确定专人作为通讯员,加强与《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海南记者站的工作联系,增加对行业宣传报道的投入,加强通讯员业务培训,组织好本地建设新闻的宣传报道,把我省建设领域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宣传出去,通过舆论宣传,展现海南建设事业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优异成绩,展现海南建设者的精神风貌,树立海南大特区的崭新形象。

  三、做好订阅和赠阅工作,积极发挥《中国建设报》和《城乡建设》、《建筑》杂志的信息传播和影响作用

  为了让各级领导更加直接、全面和及时地了解国家关于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全国建设领域的总体形势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级领导进一步重视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科学决策,全面推进海南建设事业发展,请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做好《中国建设报》、和《城乡建设》、《建筑》的订阅工作:

  (一)请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中国建设报》的征订工作,并向相关企业积极介绍推荐,确保业内人能够看到行业报;

  (二)请各市县建设局主动向所在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市县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市县长分别赠阅一份《中国建设报》,并要求列入“百镇建设计划”的小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订阅《中国建设报》。

  请各单位将《通知》落实情况报送省建设厅综合计财处。

  联系人:小吴     电话:65335259

  传 真:65373767

  海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建办宣[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新闻宣传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任务,是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人民群众伟大实践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作用,正确把握好、引导好宣传舆论导向,直接关系到建设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长远发展大局。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新闻宣传舆论工作,对于营造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巩固和推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好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使各地建设部门和建设单位充分支持、利用好《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杂志,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建设领域新闻宣传舆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从贯彻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高度,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高度,把新闻宣传工作放到建设工作的全局中考虑运筹;要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将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务求取得成效,进一步推动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各地建设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利用好《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杂志,继续重视《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杂志的行业媒体作用,组织好本地的建设新闻宣传报道。同时要支持《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杂志各地记者站、通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在做好党报党刊宣传发行工作的基础上,不削弱《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杂志的行业媒体地位,不减少对行业报道的宣传投入,充分发挥《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杂志的作用。

  三、要做好新形势下建设领域新闻宣传舆论工作。要组织新闻工作者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学习有关 和党的宣传纪律,牢固树立崇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始终把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坚决杜绝虚假新闻。要针对建设领域新闻宣传的特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改进新闻宣传手段,创新新闻宣传形式,提高建设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和《建筑》杂志作为建设部主管的主要报刊,要充分发挥建设领域舆论阵地和重要信息传播的作用,紧紧围绕建设部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针对行业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好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为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2:各市县、各单位《中国建设报》征订参考数量一览表

 建议订阅数    建议订阅数  
海口  建议各局订阅数
不少于20份  
乐东  
建议各局订阅数
不少于10份  
三亚  五指山  
琼海  建议各局订阅数
不少于15份  
澄迈  
文昌  临高  
东方  屯昌  
儋州  定安  
万宁  陵水  
洋浦  保亭  
质监总站  建议各单位订阅数不少于10份  琼中  
标准定额站  昌江  
建筑设计院  白沙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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