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版权局
文 号:沪新出法〔2007〕14号
发布日期:2007-10-15
执行日期:2007-10-15
生效日期:1900-1-1
关于发布《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图书在沪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新出法(2007)14号
本市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
现将《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图书在沪印制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版权局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图书在沪印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进口图书在沪印制活动,加强本市对外出版交流,促进适应本市经济、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的图书的引进发行,根据有关
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如含有上述内容由本企业承担责任。同时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属实,否则本企业将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进口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