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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图书在沪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7-10-15

发文单位: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版权局

文  号:沪新出法〔2007〕14号

发布日期:2007-10-15

执行日期:2007-10-15

生效日期:1900-1-1

关于发布《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图书在沪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新出法(2007)14号

  本市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

  现将《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图书在沪印制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版权局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图书在沪印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进口图书在沪印制活动,加强本市对外出版交流,促进适应本市经济、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的图书的引进发行,根据有关 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如含有上述内容由本企业承担责任。同时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属实,否则本企业将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进口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办人意见:承办人(签名): 核准备案意见:负责人(签名):备案日期: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制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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