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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6-12-01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发〔2006〕106号

发布日期:2006-12-1

执行日期:2006-1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的意见

  山东教育电视台是原国家教委与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的卫星电视教育专业台,是重要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是实施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宣传的公益性教育电视平台,承担着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提高国民教育科学文化素质和为全国、全省中小学教育及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的任务。为充分发挥山东教育电视台的资源优势与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落地覆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市、县(市、区)广电部门要认真落实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落地覆盖政策,确保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设立专门频道免费转播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推动山东教育电视台的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配合做好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在当地落地覆盖的日常维护工作。各高等院校要在校园有线电视网络中开辟专用频道免费转播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协助本地广电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山东教育电视台的节目落地覆盖工作,帮助山东教育电视台解决节目落地覆盖方面的困难。

  四、山东教育电视台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努力提高频道专业化水平,立足教育,服务社会,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节目,更好地为我省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

  各级广电、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切实帮助山东教育电视台解决好节目落地覆盖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覆盖率的巩固和提高,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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