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南政办〔2006〕212号
发布日期:2006-9-5
执行日期:2006-9-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水利局、农办提出的《关于开展国际合作计划生育结合项目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九月五日
关于开展国际合作计划生育结合项目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批复和省人口计生委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邵武市成功开展国际合作计划生育结合项目(以下简称IP项目)的基础上,将IP项目在我市进行全面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以IP项目在邵武市开展的成功经验为基础,坚持 “以人为本”,把“结合的方法、信赖的关系、合情合理的计划生育”等项目理念与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分别以寄生虫防治和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防治为切入点,通过各种富有人情味的工作和活动方式,在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群众卫生保健意识的同时,促进各级计生干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以及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并逐步形成新型的预防控制生殖道感染、寄生虫感染、艾滋病、出生缺陷等健康服务模式,进而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实施时间
(一)寄生虫防治:2006年1月到2008年7月;
(二)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防治:2006年1月到2007年10月。
三、开展范围
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等全市10个县(市、区)。
四、目标任务
(一)妇幼保健:着力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教育普及率,检查防治生殖道感染、防治常见妇科病。生殖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5%、产前检查率达90%以上、住院分娩率98%、妇女病检查与诊治率70%以上,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围产期死亡率等。
(二)计划生育: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现行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得到巩固和发展,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深入开展;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具体体现在计划生育政策普及率达100%、避孕节育 知晓率85%、年均综合避孕有效率达90%以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80%、避孕手术随访率达80%、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2%以下、群众对计生服务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寄生虫防治:从寄生虫传染的源头抓起,做好改水、改厕工作;在小学开展粪便检查,对阳性患者实施驱虫。围绕寄生虫传染途径,在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中开展健康教育,促进人们树立保健意识、养成卫生习惯、改进环境卫生,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及家庭保健能力,逐步将儿童寄生虫感染率降低到20%以下。
五、工作步骤
IP项目的实施,全市将分为两种类型全面开展:一类是以邵武市为依托,包括顺昌县和光泽县等3个县(市),以寄生虫防治为切入点,同时,在现有条件下,兼做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防治;另一类是以建瓯市为龙头,包括延平区、武夷山市、建阳市、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等7个县(市、区),以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防治为切入点,开展IP项目。项目的具体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抓好健全组织,选准切入点,制定方案,设计基线调查表、调查问卷、各类汇总表以及宣传品制作等环节。
2、实施阶段:按照制定的方案,各地分别根据切入点的不同,确定项目点和项目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基线调查,进行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改水改厕、经验交流等项目活动,全面开展国际合作计划生育结合项目工作。
3、总结阶段:开展终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结合项目目标,对前一阶段项目工作成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完成项目的下一步推广方案,做好进一步推广结合项目的准备工作。
六、项目保障
(一)机构建立
成立南平市项目指导委员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开展项目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考核评估,为项目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项目指导委员会和现场工作组。
(二)部门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筹划、协调及检查评估工作;做好项目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指导,引导群众自愿参与项目的各项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寄生虫防治和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防治等工作,努力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卫生部门:负责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宣传咨询工作,积极开展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努力提高我市妇幼保健水平;积极为计生部门开展寄生虫防治和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防治等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依法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别是妇科诊疗科目)的县级服务站进行发证。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各中小学采取多种形式将寄生虫防治、青春期保健等有关科普知识纳入教学及相关活动中,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计生部门做好项目点的小学生粪便采样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项目开展所需的经费,为项目的持续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水利、农业等部门:把各项目点的改水改厕工作纳入规划,为各项目点的改水改厕工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三)经费来源
1、寄生虫检测费(包括镜检的材料、人工等费用,按3元/人的标准计算):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同时,市人口计生委还将分别向3个项目县(市)提供一台储存样本的冰柜。
2、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普查经费:基本普查项目实行免费,由项目县(市、区)承担,省、市给予适当补助;超出基本普查范围的项目按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对象有偿承担。
3、人员培训费和有关宣传品制作经费: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4、设备装备:根据项目开展的需求,以地方财政为主,省、市给予补助。
5、治疗费:对象自愿治疗承担,治疗机构在收费许可范围内收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项目开展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府要对项目的工作开展予以大力支持,各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具体实施部门(人口计生局)要专门指定一名领导负责项目工作,同时,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并在项目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以确保IP项目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结合项目开展,促进服务站(所)建设。各地要结合IP项目的实施,在吸取先进的项目理念和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各县级站和中心服务所,要以IP项目的开展为契机,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卫技人员和必要的设备,促进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积极沟通协调,形成项目合力。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当地财政、教育、卫生、水利、农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为IP项目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所需要的其它帮助,真正形成项目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坚持循序渐进,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开展,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特别是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防治工作,不仅需要应有的技术与装备力量,而且,还要取得相应许可。对此,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在收费许可的情况下,可依法适当向群众实行低偿收费,以确保I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