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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

时间:2006-08-30

发文单位: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州府办发[2006]76号

发布日期:2006-8-30

执行日期:2006-8-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全省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目标要求和我州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了有效控制我州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认真研究解决当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有关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一要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二要落实有关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三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紧紧围绕“关爱女孩”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 作出使用规定。对从事B超、影像专业人员严格管理;四是依法依规对未批准而非法从事人工终止妊娠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给予坚决取缔和处罚;五是对生育二孩以上的育龄妇女孕情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六是设立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对举报的个案情况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3、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并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书面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4、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在认真总结今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实施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分步实现阶段性目标,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实现自然平衡目标。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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