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上海市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的意见

时间:2006-11-14

发文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2006-11-14

执行日期:2006-11-14

生效日期:1900-1-1

  一、建设目标

  至2010年,全市拟建设300个运动场,分年度实施。

  二、建设原则

  1.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环境和地区的实际,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设计施工,满足基本需求,杜绝奢侈浪费。运动场建设规模一般以2片室外球场为宜,可以是标准场地,也可是非标准或简易场地。

  2.以人为本。针对青少年和成年人对球类运动的健身需求,应以建设篮球、小足球(含笼式足球)、门球、网球等场地为主要内容,运动场建设要注重为民服务,须考虑相应的辅助设施配套。如管理用房、进出口通道、停车场和厕所等。

  3.资源整合。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共享,运动场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绿地、公园建设相结合;二是与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市政重大工程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相结合;四是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相结合。

  4.实事求是。要做到不摊派,不扰民,不损绿,不攀比,不搞超标配置,讲求便民、实用、节能、高效。

  5.区县为主。运动场是社区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区县为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区县和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设程序

  1.确定计划。按照市体育局《2004—2010年上海市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计划分解表》目标,各区县要确定每年运动场建设目标,对上一年度超计划或未完成计划的,当年计划数可视情况作适当调整,保证总体建设进度不落后。

  2.规划设计。按照《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置标准》,根据地域面积、人口分布、居民健身需求和社区特色体育项目等情况,做好运动场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差别配置。要委托资质高、经验足的设计单位进行运动场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的制作,取得区县体育局和建设管理部门的认可。要在设计中要做到“四注重”,一是注重亲民、便民、利民的健身效果;二是注重公共安全,不在高压线下、河床上等不宜建筑处选址设计,对建造在街旁、河边、广场的运动场要有围网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做到运动者与行人、车辆、绿地的隔离,确保安全使用;三是注重与绿地的协调,在已建的绿地和公园中辟建运动场,做到不损绿,不破坏当地生态和景观;四是注重与环境的协调,优化设计,巧妙安排,成为城市新景观。

  3.建设预报。每年年未区县体育局要以书面形式将下一年度计划建设情况报至市体育局群体处。预报内容:运动场全称、所属街镇、地址、体育设施项目数量及投资额、开工月份等情况。

  4.选址确认。在街镇等建设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区县体育局应按照“投资适当、资金落实、环境和谐、设计合理”的要求进行实地勘察,对符合要求的及时联系市体育局予以确认。

  5.申报立项。经市体育局认可,由区县体育局统一填写和上报工程建设申报表及运动场建设的有关材料:运动场工程建设方案书、规划平面图、设计效果图纸、施工图纸、施工合同书和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书及预算书(套用“九三定额”)共七份,每套一式三份。市体育局在上报材料收悉后,根据建设计划数,建设规模、布局和投资,在15个工作日内,下发工程建设立项通知书。对漏报或缺少材料的须补齐后再下发。对一些场地过小、地点偏僻、与环境不协调、存在扰民或安全隐患等的项目将不予立项。未接到立项通知书,擅自建设的由建设单位自负责任。

  6.开工建设。建设单位须在接到立项通知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区县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确定运动场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书。建设单位应按区县体育局和建设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委托有体育场地建设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等各项技术指标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监理报告。

  对开工建设的项目,区县体育局应在基础(排水)施工、围网(球架)安装、灯光调试、面层铺设等主要环节应派员会同监理等专业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邀请当地质检部门和市区体育局有关人员,按照国颁、部颁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和企业标准——健身器材(Q/YSRT1——2001)》、《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7498——1998)》、《体育设施建设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该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含确认的更改图纸),进行竣工验收,并认真做好竣工验收记录和报告。对验收合格的运动场,区县体育局应抓紧做好开放管理准备工作,办理相关的委托管理和捐赠协议及收费报批等手续,及时向社会开放。竣工验收未获通过,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不得向社会开放。

  四、建设经费

  由市与区县、街镇(含建设单位)三级共同筹措解决。其中市级投资主要用于运动场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的配置体育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市体育局承担50%;体育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经审批市体育局最多承担不高于75万元。

  市体育局支持经费来源于体育彩票,为更好地宣传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形象,从2006年起,每个运动场建设须选择围网或球架,安置体育彩票公益标志,具体标志由市体育局认可统一提供,由建设单位实施。

  五、审计拨款

  1.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工程结算报告送有关专业单位审计。

  2.审计通过后,建设单位经区县体育局上报以下资料(工程更改确认单、质检报告书、监理报告书、工程质监报告书、竣工验收报告书和结算书及审计报告书共七份/套,每套一式三份),以及后续管理资料(对外开放须知、内部管理细则或委托管理协议书、全景照片共三份,每套一式一份)。

  3.市体育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委托市体育场馆协会体育场所建设咨询中心进行质量和投资的评估,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4.市体育局将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工程评估报告书,在15个工作日内下发工程拨款通知书和捐赠协议书至区县体育局。

  5.在收到区县体育局工程建设收款凭证和签名盖章后返回的捐赠协议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拨款托付工作。

  六、建设评比

  市体育局将选择适当时机,开展运动场建设、管理评比和工程质量追踪评估活动。对质量过硬、管理有序、设施受欢迎的运动场,市体育局将给予一定表彰和奖励。对质量不佳、管理失当,造成伤害事故和不良影响,除按有关 处理外,市体育局将追回建设拔款并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06年11月14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