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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5-09

发文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  号:民人事字[2007]125号

发布日期:2007-5-9

执行日期:2007-5-9

生效日期:1900-1-1

直属各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7]116号)的统一部署,2007年将在全国开展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为加强我委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将在委属新闻出版单位中开展选拔推荐工作。推荐范围、推荐对象、推荐条件、推荐程序等均按照新出厅字[2007]116号和新出人[2007]70号文件规定进行。委属各单位可分别推荐1-2名人选报委人事司。曾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的人员和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占推荐名额直接申报。人事司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后向新闻出版总署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

  材料报送要求:

  1. 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要求写明推荐人选产生及决定的过程)。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被推荐人的《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一式6份(不盖章)。表格可从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 .推荐表首页的“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推荐表中“推荐单位意见”由委人事司填写并盖章。

  3.能代表被推荐人的学术、业务、管理、经营、技术等方面水平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6份。

  材料要按时寄送国家民委人事司,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人事司劳资职称处  王红燕,付叶宏

  联系电话:010-66508805,66087341(传真)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00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7]116号)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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