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8-9
执行日期:2006-8-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
现将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2006年版)》印发你们,请各地在编制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计划时遵照执行。
我委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地及时反馈目录中各种避孕药具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避孕药具的质量监管,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确保避孕药具的安全有效。
附件: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