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陇政办发〔2006〕89号
发布日期:2006-8-7
执行日期:2006-8-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关爱女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近期对全市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特别是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06年9月1日开始,9月1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1、对7月11日全国、全省关爱女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对市政府《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市人口计生委《关于<甘肃省人口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方案>的贯彻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4、对省人口委、公安厅、监察厅、卫生厅、民政厅、工商局、药监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陇人口委发[2006]28号《关于转发省人口委、省公安厅〈关于配合做好打击“两非”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陇人口委发[2006]38号《关于转发省人口委、省卫生厅〈关于加强B型超声诊断仪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5、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建立B超、孕检、染色体检查等认证登记制度;建立定点人工终止妊娠和审查登记制度;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定点孕情管理服务制度;实行定点住院分娩制度;实行出生婴儿死亡报告制度;实行制度上墙、警示牌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等。
6、对本县(区)医疗保健机构(包括个体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清理清查情况。
7、依法查处“两非”典型案件的情况。
8、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情况。
三、检查范围
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县(区)卫生局、医疗保健单位、个体诊所;各县(区)药监局、药品经营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四、检查方法
召开会议,听取对有关会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查看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上墙情况;查阅医疗保健机构的门诊日志,新生儿出生登记,中晚期引产病例登记和病历,B超室登记等有关资料;走访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医务人员及基层群众,开展必要的线索询查;召开座谈会,听取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建议。
五、检查成员
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每组负责三个县(区)。
第一组:组长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工商局抽调,由市人口计生委派车,负责礼县、西和县、康县三个县。
第二组:组长由市卫生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市人口计生委、宣传部、教育局抽调,由市卫生局派车,负责武都区、宕昌县、文县三个县(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第三组:组长由市药监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市人口计生委、民政局、监察局抽调,由市药监局派车,负责成县、徽县、两当县三个县。
请有关单位将抽调人员名单于8月25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秘书科。
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汇报。
二00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