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6-6-30
执行日期:2006-6-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表彰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36号)要求,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将于2006年10月召开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各地在组织评选先进过程中,普遍反映表彰先进名额过少。我委从多种因素考虑并商财政部同意,决定增加先进集体77个,其中,先进县(区、市)5个,先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36个,先进财政部门36个;先进个人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