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日期:2005-12-12
执行日期:2005-12-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将于12月17日、18日举行。根据国家关于考试的有关要求及《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广发人字〔2005〕552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是依据《 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地在考试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处理或传达考试中发现的问题,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总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10-86094106,8609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