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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06年全省体育系统优秀文化教师的通知

时间:2006-07-28

发文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发布日期:2006-7-28

执行日期:2006-7-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体育局、各体育运动学校,湖州市、嘉兴市体校,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筹):

  浙江竞技体育的辉煌,离不开广大文化教师的辛勤劳动。为贯彻实施《教师法》,促进我省体育系统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文化教师敬岗爱业,省体育局决定于2006年教师节期间表彰在体育教育岗位上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文化教师。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

  各体育运动学校,湖州市、嘉兴市体校,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筹),从事体育文化教育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专职文化教师。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体育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学为训练服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针对体育教育实际,积极探索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与改革。备课认真,教案书写规范,课后辅导、批改作业及时、认真,教学效果优秀,受到学生的好评。所教学科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较高水平;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在体育教学、管理、班主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评选名额

  各体育运动学校每校2名;湖州市、嘉兴市业余体校各1名;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筹)4名,共计18名。

  三、评选、申报办法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做好评选工作,切忌草率从事,条件不具备的可少评或不评。要在全体教职工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审核,择优推荐,通过本次评选活动促进学校教学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填写“全省体育系统优秀文化教师评选推荐表”(附后),于9月1日前报省体育局科教外事处。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电话(传真):0571-85170337,联系人:蔡放鸣。

  四、表彰与奖励

  评选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同时通过适当的途径与形式予以宣传。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体育局统一领导,科教外事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2006年7月28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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