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基〔2008〕18号
发布日期:2008-7-24
执行日期:2008-7-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成立及翱翔计划启动后,经过各方努力,实验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推动翱翔计划的实施,切实发挥基地申报校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各基地申报校开设翱翔计划选修课程。现将我委制定的《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选修课程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落实。
选修课程是翱翔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各区县教委要保障本区县基地申报校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切实开发出能满足学员需求的各类选修课程。
各区县、各基地申报校在执行选修课程方案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经验要及时报市教委。
联 系 人:张瑞海 联系电话:51994912
电子邮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选修课程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项目工作方案》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拟对翱翔计划学员开设相关选修课程,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各基地申报学校参照执行。
一、开设选修课程的目标
开设翱翔计划选修课程,旨在开发相关领域的北京市高中、高校课程资源,一方面通过对学员在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的加深培养,帮助学员更好地完成翱翔计划实验培养方案,并进一步激发学员的科学兴趣,培养学员的科学态度、科学方法、科学素养,增强学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翱翔计划学员实现又好又快的成长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逐步形成基地申报校在相关领域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科基地优势。
二、选修课程开发与实施对象
翱翔计划选修课程原则上由基地申报校结合本领域全市高中资源及对口高校实验室资源进行开发,课程适用于基地申报校所负责的翱翔计划学员。
经基地申报校和相关高校认可,学员可申请学习高校开设的相关领域课程,所获学分纳入本领域选修课程学分。
三、选修课程课时安排与课程实施
(一)课时安排
高二第一、二学期共四个学段开设翱翔计划选修课程,原则上每个学段至少开设1个模块,每周至少安排2学时。
选修课的开设要有效利用研究性学习、国家课程学科选修课的课时,也可以利用周末和假期的时间,采取集中加分散的形式,合理安排课时。
(二)课程实施
每学期开学前要完成本学期2个模块的课程方案设计,并报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课程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同选修模块的特点和侧重点,通过各种方式组织校内外优秀师资队伍,以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实施选修课程。
四、课程设计原则
翱翔计划选修课程内容的设计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第一,需结合北京市高中课改的基本要求,贯彻高中课改的基本精神,在本领域已有选修课程的基础上要有所拓展,以有利于创造性地实施高中课改;
第二,需结合学员所开展的翱翔计划实验研究课题,选择学员开展研究所必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利于学员顺利完成课题实验;
第三,需结合基地申报校学科基地发展目标和规划,整合各方力量,精选内容,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为建成市级学科基地打下坚实基础,以利于基地申报校最终形成学科基地。
第四,需结合学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差异及其所选择的方向、课题的差异,有针对性的加强个性化内容,以利于学员的个性化特色发展;
第五,需结合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科学地选择课程内容,适当提高难度,增加挑战性和创新性,以利于激发学员的学习、研究兴趣。
五、选修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
(一)选修课程结构及类型
翱翔计划选修课程由相关科目内的选修模块组成,选修模块包括与相关科目相协调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基本内容。对于选修模块,原则上不建议编写教材。
建议按照以下类型开发选修课程:
(1)过渡性课程――旨在为学员弥补部分必需的基础性知识和基本理论,使学员可以顺利开展所选课题的研究;
(2)基础素养课程――旨在让学员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论,提高学员的科学素养,逐渐养成良好的科研习惯;
(3)考察实践课程――由基地申报校与高校实验室联合开发,让学员能够在实验室基地(或其他科研基地)集中进行考察和动手操作,作为学员在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必要补充;
(4)专业拓展课程――旨在深化与拓展已有学科的选修课程,让学员从更深、更广的维度去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框架,进一步提高学员的学科素养。
(二)课程设置
翱翔计划学科选修课程 | |||
课程类型 | 模块 | 选修学分 | 备注 |
过渡性 课 程 | 模块1(或并行的其他模块,下同) | 1 | 1.专业拓展课为每个学员必选课; 2.每个学员须至少获得4个选修学分; 3.每类课程可开发几种并行的模块供学员选择 |
基础素养课 程 | 模块1 | 1 | |
考察实践课 程 | 模块1 | 1 | |
专业拓展课 程 | 模块1 | 1或2 | |
模块2 | 1或2 |
(一)课程评价
课程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课程开发和实施的评价,二是对学员学习选修课程评价。
对课程开发和实施的评价:选修课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学员的发展与基地申报校学科基地的建设,需参照以下方式不断改进课程:一是课程开发前的背景性评价,即根据学员的实际需求、师资状况、环境条件所作出的综合性判断;二是开发中的实质性评价,即判断开发出的课程是否与开发前所建立的课程框架相一致;三是实施中的诊断性评价,即根据实施效果判断课程的优缺点;四是实施后的反思性评价,根据完整实施周期后的整体性评价结果,反思课程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式;
对学员学习选修课程的评价:按照选修课程的目标,根据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动手操作、作品成果、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手段,为每一个学员建立起成长档案袋,逐步建立起多元、动态的发展性学员评价体系。
(二)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可参照《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中关于学科选修模块学分认定的规定给予相应学分,翱翔计划学员须至少获得翱翔计划选修课程4学分,获得的学分可替代高中课程中该学科选修课学分并纳入国家选修课程学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