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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1-04-19

发文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文  号:筑府发[2011]29号

发布日期:2011-4-19

生效日期:2011-4-19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大力发展我市学前教育提出如下实 施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发展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国民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对于提升人口素质,落实科教兴市战略 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特别是不能满足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 感,全面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 育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极大缓解“入园难”的问题,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做出贡 献。

(二)发展目标

——至2013年,建设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至少90所,所有乡镇建成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到60%,极大缓解幼儿“入园难”的问题。

——至2015年,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所,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到7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 占全市的60%以上。教师和保育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在城市大型社区试点建设一批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指导和帮助家长对幼儿开展科学的早期教育。

——至2020年,再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基本构建起政府主导、布局合理、公民办并举、质量达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发展原则

要按照“积极进取、公益普惠、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原则,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对工作积极、突破难点、效果明显的区(市、县)给予政策及资金方面的倾斜,鼓励优先发展。

(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各区(市、县)要以高度责任感,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切实制定本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将行动计划列为政府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改革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五)理顺管理体制

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市负责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工作,统筹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积极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区(市、县)负责制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布点规划,调整布局,落实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制定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的具体政策。建设好、管理好公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早教中心,扶持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

——健全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全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教育部门按照有关 规章依据;四是教职工编制与国家标准配备差距大;五是民办幼儿园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六是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差,园舍老化, 设施不全,达标率、覆盖率和教师专业素质偏低,待遇较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 “积极进取、公益普惠、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原则,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政府主导、布局合理、公民办并举、质量达标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至 2013年底,按照省教育厅测算标准,平均270万元新建一所幼儿园,150万元改扩建一所幼儿园的最低资金规模,共计投入资金19170万元(其中最少 争取省支持2250万元,市、区(市、县)共同负担16920万元),新建、改扩建91所公办幼儿园(新建46所,改扩建45所),使100%的乡镇建立 中心幼儿园,至少新增7920个公办幼儿教育园位,使公办幼儿园幼儿数达到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60%,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60%,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极大缓解入园难问题。

(二)年度目标

1.分年度发展目标(具体安排见附表)

——2011年,全市拟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所(其中新建21所,改扩建19所),可容纳幼儿数至少3600人;建设投资约8520万元。其中,拟争取省级资金1350万元,市、区(市、县)两级共投入7170万元。

——2012年,全市拟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7所(其中新建10所,改扩建7所),可容纳幼儿数至少1800人;建设投资3750万元。其中拟争取省级资金450万元,市、区(市、县)两级共投入3300万元。

——2013年,全市拟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4所(其中新建15所,改扩建19所),可容纳幼儿数至少2700人;建设投资6900万元。其中,拟争取省级资金450万元,市、区(市、县)两级共投入6450万元。

2.社会力量办园规划

——2011年,对我市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合理布点规划,全面清查不具备办园资质的民办园;

——2012年,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创建一批市级优质园;

——2013年,进一步优化我市学前教育办学格局,并采取奖励措施,激励创建首批民办示范幼儿园,争取有1—2所成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凡不具备办园资质的民办园一律取缔关闭。

3.幼儿学位及教职工编制需求预测

2011年按照我市现有幼儿园360所,在园幼儿8.371万名的规模,应有教职工11959名,实有6390名,缺编5569名(其中公办幼儿园缺编1990名)。

2011年,新增幼儿园21所,可容纳幼儿约3600名,需再增加教职工570名。

2012年,新增幼儿园10所,可容纳幼儿约1800名,需再增加教职工300名。

2013年,新增幼儿园15所,可容纳幼儿约2700名,需再增加教职工450名。

各区(市、县)按照实用、够用、适用的原则加大幼儿教师培养、招聘力度,据实逐步配齐配足所需的幼儿教师。贵阳幼儿师范学校按计划升为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加大招生和培养规模,加大在岗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保育人员的培训,为幼儿园输送合格的保教人员。

4.师资队伍培训

用三年时间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完成新一轮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市、区(市、县)两级且分级培训2000名幼儿园专任教师。给予经费保障,对新任保教人员全部完成岗前培训,并对转岗教师实行岗前培训。

三、政策推进

(一)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1.2011年建立市级学前教育联席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2.2012年建立区(市、县)学前教育联席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二)规范管理学前教育

1.拟定贵阳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措施和《贵阳市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2.拟定《贵阳市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

3.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途径与方法;

4.成立民办学前教育协会,并出台和规范相关制度和措施。

(三)鼓励支持各区(市、县)发展学前教育

各区(市、县)发展学前教育新建公办审批民办幼儿园要本着适用、实用、够用的原则,科学规划,平衡供需。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力争当年启动、当年完工、当年招生。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所需经费在取得省和国家下达经费支持后,市级资金据实给予合理支持。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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