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6-1-16
执行日期:2006-1-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出资设立了“上海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现2005年度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开始(以下简称资金)。为了便于各单位了解和掌握申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设立资金旨在贯彻“科教兴国”和“科教兴市”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加大资助自然科学范畴优秀科普著作出版的力度,推动科学普及和加快人才培养,努力培育出一批科普精品和力作,进一步繁荣上海科普创作和出版事业。
2、本资金的使用和资助范围详见《上海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章程》(附件1)和《上海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实施办法》(附件2)。各有关单位可根据章程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资助项目。凡申请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上海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3)。
3、申请资金资助作品应注重原创性和拓展创作领域;加强科普研究、科学精神及科学人文等方面的创作;体现题材多元化、体裁多样化的特点。
4、为了加强资金申报工作的管理,按惯例设立“上海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005年度资金资助申请,自本通知发出即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06年2月15日,有关申请表格可直接从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或上海科普网(www.shkp.org.cn)上 。
管委会办公室设上海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申请受理点:
地址1:上海市南昌路47号3117室,邮编:200020,电话:(021)53825011(兼传真),53822040—31170,联系人:王华玲
地址2: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812室,邮编:200003,电话:(021)23112556、23119262,传真:63583973,联系人:郁增荣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