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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成都技术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8-07-01

发文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成办发〔2008〕56号

发布日期:2008-7-1

执行日期:2008-7-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将成都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推进西部科技中心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市字(2006)75号),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7)609号)和《四川省技术市场条例》,现就加快推进成都技术市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

  按照“政府搭台、政策激励、需求导向”的思路,加强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遵循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化协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1.鼓励技术交易。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市科技局合同认定、登记并报主管税务部门备案后,免征营业税。

  2.支持技术开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但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着力打造区域网上技术市场。

  1.搭建技术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挥网络优势,建立成都网上技术市场及区(市)县分市场,并结合产业逐步建立网上专业技术市场,吸引成果、技术、中介、资本、人才等关键要素集聚,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服务于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科技人员的技术交易网络。

  2.建立完善的技术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发布、洽谈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为技术转移和交易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降低技术交易成本。

  (三)加强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建设。

  1.强化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服务功能。引导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加强科技成果的二次挖掘,建立完善的交易成果信息库,充分发挥发布和披露交易信息的功能。支持市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入场交易,并实行免费挂牌和“零成本”交易服务。鼓励拓展业务功能,推进形成以风险投资、企业改制、股权托管、私募融资、辅导上市为主线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快速成长通道,完善创新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构建促进技术与资本有效衔接的平台。

  2.加强 ,为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完善技术市场奖励机制。

  1.在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评审标准中,增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和专利实施效益的权重,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作用。

  2.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技术出让方应当从技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实施转化的,可以用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30%的股份给予奖励。

  市科技局要结合实际,牵头制定加快推进技术市场建设的配套实施细则。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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