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电影院计算机票务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规范》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5-05-08

发文单位: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05-5-8

执行日期:2005-6-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监测中心、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07-2005 《电影院计算机票务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规范》。

  该标准自二○○五年六月一日起实施,原广电总局电影局(广影字〔2003〕第607号)发布的《电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暂行)同时废止。

  上述行业标准由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发行。联系电话:(010)82130883.

  2005年5月8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